第三部分 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附表指标解释
一、计算机使用情况
1.本单位年末拥有计算机数:指报告期末本单位拥有的各种型号的计算机数量,包括大、中、小型计算机,个人计算机,以及笔记本电脑。所有法人单位均应填写本项。
2.微机(包括笔记本电脑):指个人电脑和笔记本电脑。不包括便携式PDA。所有法人单位均应填写本项。
二、软件情况
3.自行研制供内部使用软件开发支出:指本单位自行开发研制,且供本单位内部使用的计算机软件的研究开发支出。包括本单位与外单位共同开发的软件,以及正在研制过程中的软件研究开发支出。不包括用于对外销售的软件研制研究开发支出。所有法人单位均应填写本项。
4.嵌入产品的软件开发支出:指在本单位生产的产品中嵌入的计算机软件的研究开发支出。所有法人单位均应填写本项。
5.软件对外销售额:指销售本单位开发研制的计算机软件取得的销售额。预收款也包括在内。所有法人单位均应填写本项。
6.直接参与软件研制的人员:指本单位直接参与研制计算机软件的工作人员。所有法人单位均应填写本项。
三、单位内部物业管理情况
7.年末自管房屋建筑面积:指所有权归本单位所有,由本单位管理的房屋建筑面积,包括厂房、住宅、办公楼、学生宿舍等。不包括职工已购买的住宅。所有法人单位均应填写本项。
8.住宅:指专供居住的房屋,包括别墅、公寓、职工家属宿舍和集体宿舍。所有法人单位均应填写本项。
四、单位内部图书室(馆)藏书
9.单位内部图书室(馆)藏书量:指单位内部的图书室(馆)、阅览室储藏供阅览的图书数量。所有法人单位均应填写本项。
五、能源消费(工业、交通电信企业免填)
10.煤炭消费:指本单位在各种经营及业务活动中消费的煤炭和煤制品(煤球、煤饼、蜂窝煤,1公斤=0.85公斤煤炭),包括单位附属的食堂、浴室等辅助设施的消费。所有法人单位均应填写本项。
11.汽油消费(1公斤=1.351升):指本单位在各种经营及业务活动中消费的汽油,包括单位拥有的全部交通工具消费、附属的车队、食堂等辅助设施消费,以及其他方面的消费。所有法人单位均应填写本项。
12.柴油消费(1公斤=1.149升):指本单位在各种经营及业务活动中消费的柴油,包括单位拥有的全部交通工具消费,附属的车队、食堂等辅助设施消费,以及其他方面的消费。所有法人单位均应填写本项。
六、水消费(工业企业免填)
13.全年水消费量:指企业通过城镇自来水管道购自自来水公司的水和通过自备井直接采自地下的用水量。取水量按报告期自来水表的流量计算填报,地下水和地表水指直接采自河流、湖泊等地表水源的用水量。所有法人单位均应填写本项。
14.全年水消费金额:指报告期购买自来水和使用地下水及地表水所支付的费用。包括购买自来水的费用和排水(污)费用,包括资源税、排水(污)费等。所有法人单位均应填写本项。
七、附营住宿业单位床位情况(住宿企业免填)
15.附营住宿业床位数:指法人单位所属的宾馆、饭店、酒店、旅馆拥有的供旅客使用的床位数。不包括内部工作人员使用的床位。由拥有附营住宿业产业活动单位的法人单位填写本项。
八、附营餐饮业单位经营活动(餐饮企业免填)
16.营业额:指法人单位所属的餐饮业活动单位的全年营业额,包括商品零售额和其他服务性收入。由拥有附营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的法人单位填写本项。
17.餐位数:指法人单位所属的餐饮业活动单位可同时容纳就餐人的数量。由拥有附营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的法人单位填写本项。
九、附营批发零售业单位商品销售活动(批发零售企业免填)
18.商品销售合计:指法人单位所属的批发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对外销售商品的金额。由拥有附营批发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的法人单位填写本项,下同。
19.批发:指除零售以外的一切商品销售活动,包括对生产经营单位批发、对批发零售贸易业批发和出口。
20.零售:指直接售给城乡居民和社会集团作为生活消费和公共消费的商品。
21.食品、饮料、烟酒类:指供人们食用的各种食品。包括肉禽蛋类、其他食品类、饮料类和烟酒类。肉禽蛋类包括肉类、禽类、蛋类。肉类:其他食品类包括粮食,薯类及粮薯制品,食用油,蛋,水产品,糖果糕点,干鲜菜,豆制品,滋补食品,食盐,调味品,食品罐头,奶及奶制品,其他食品加工制品。饮料类包括果汁汽水、矿泉水、冷冻饮品、固体饮料、茶叶、咖啡、可可和其他饮料。烟酒类包括酒和烟草加工品。酒,包括白酒、啤酒、黄酒、果露酒。烟草加工品,包括卷烟、雪茄烟、烟丝、莫合烟、鼻烟等,不包括烤烟、晒烟等烟草加工原料。
22.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包括以棉布、棉花化纤混纺布、化纤布、呢绒、绸缎、裘皮、化纤针织面料等为原料缝制的男、女、成人、儿童的单、夹、棉、皮等各种服装;还包括以毛线等编织的各种服装。鞋、帽类包括皮鞋、胶鞋、布鞋、全塑料鞋及各种材料制做的靴、凉鞋、便鞋、拖鞋、运动鞋、旅游鞋、春秋鞋。帽包括男、女、童、婴儿的各种面料、各种式样的帽子。针、纺织品类针织品包括纯棉、纯化纤、化纤与棉(包括短涤纶)混纺的针棉织品,毛毯、线毯、地毯、毛巾、毛线、毛织物等纯纺、纯化纤、混纺针织品及化纤针织面料。纺织品包括各种布;呢绒;绸缎;麻布;纱类。针、纺织品包括除服装外的制成品,如床上用品、袜子、针纺织手套、窗帘等。
23.日用及化妆品类:日用金属制品,包括精铝、铸铝、铝合金家用器皿,餐具,家用橱具等;日用搪瓷制品;日用塑料制品;日用皮革制品;日用人造革制品;日用玻璃器皿;日用百货;燃气灶具;儿童玩具;手电筒;电池;照明器具;日用杂品;钟表,手表;眼镜;工艺美术品;烟花炮竹;还包括自行车、三轮车和手推车及零配件。化妆品包括护肤品;美容品;护发美容品;清洁化妆用品;药物美容用品以及其他化妆品。
24.家用电器及音像电子出版物类:洗涤电器;制冷电器;清洁电器;家用厨房电器具;家用保健电器等。音像器材类,包括电视机、录音机、录像机、摄像机、收音机、幻灯机、组合音响、影碟机(LD、CD、VCD、DVD等)、专业音响器材、专业声像器材以及配件等。电子出版物指以数字代码方式将图文音像等信息编辑加工后存储在磁、光、电介质上,通过计算机或者具有类似功能的设备读取使用,包括软磁盘(FD)、只读光盘(CD-ROM)、交互式光盘(CD-I)、照片光盘(PHOTO-ROM)、高密度只读光盘(DVD-ROM)、集成电路卡(ICCARD)等。音像制品指各种磁、光、电介质的录音、录像的磁带、光盘(CD、LD、VCD、DVD)等。
25.书报杂志类:包括以纸介质形态出版发行的各种中、外文书籍,课本,教材,图片,报纸和杂志。
26.中西药品类:指人用的各种中西药品、中药材以及各种小型医疗用品、敷料,不包括医疗用的各种大型设备,如CT机、核磁共振器等和兽用的各种药品、医疗器材。
27.文化、体育、娱乐用品类:包括学习和办公用的纸张、复印机、计算器、文具、普通测绘仪器、印刷材料以及教学用的设备、器材、计算机及其配件等,不包括通讯器材。计算机及其配套产品,包括大、中、小、微型、便携式电子计算机(包括多媒体计算机)和计算机的辅助设备,如服务器、扫描器、打印机(针式、喷墨、激光)、不间断电源、多媒体配件以及专用设备、零配件等。体育用品,包括球类及球类器材,体操运动器材,举重运动器材,田径运动器材,水上运动器材,冰雪运动器材,射击、射箭、击剑器材,场地器材,航空、航海模型材料,健身器材,运动保护用具,钓鱼用具等。游艺器材,包括游戏机、插卡式电脑学习机、儿童运动游艺器材等;棋牌,包括象棋、国际象棋、围棋、克郎棋、军棋、跳棋、扑克牌、麻将牌等;戏装道具;乐器,包括中西乐器、电子乐器、乐器辅助用品及配件;照相器材,包括摄影用品如照相机、座机、外拍机、胶片、相纸、放大机、照相镜头、摄像灯具、零配件等,暗房用品,如上光机、反拍机、翻版机、冲片机等,修相用品,如修相油、上光用品、修底版用具等,洗相药品,如显影液、定影液等。
28.通讯器材类:包括电话机(有线电话、移动电话)、寻呼机、传真机等以及配套产品。
29.建筑及装潢材料类:包括非金属矿采选成品,如土砂石矿品、耐火土石开采初加工品、工艺美术品用非金属矿、石棉、工业原料用云母、石墨、石膏、工业原料滑石、滑石粉、金刚石、水晶、冰洲石、瓷土、膨润土及其初加工品、长石、叶腊石、蛭石、硅线石、凹凸棒石、海泡石、浮石、沸石、珍珠岩、霞石正方岩、刚玉、硅藻石、硅石灰石等;建筑材料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如水泥、无熟料水泥、水泥熟料、水泥混凝土制品、水泥预制构件、纤维增强水泥制品、砖、瓦、建筑砌砖、石灰、轻质建筑材料、建筑用石材加工品、建筑防水材料、建筑保温材料、建筑用玻璃制品、平板玻璃、压延玻璃、磨砂玻璃、喷花玻璃、中空玻璃、热反射玻璃、吸热玻璃、玻璃砖、泡沫玻璃、工业技术玻璃、特种玻璃、玻璃纤维及其制品,石英玻璃及其制品、光学玻璃、玻璃仪器、绝缘玻璃、玻璃保温容器、普通陶瓷制品、工业陶瓷、高压绝缘子、低压绝缘子、耐火材料制品、玻璃窑炉专用耐火材料、石墨及碳素制品、碳化纤维、石墨热交换器、石棉制品、云母制品、磨料和磨具、铸石、化学石膏、人造水晶、合成云母、人造金刚石、晶体材料、晶体镀膜材料等;办公和家庭用的室内装饰材料,如地板、地板革、墙纸、墙布、涂料、乳胶漆及各种装饰用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