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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发出关于做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的通知


  2004-12-20 20:35:28

    2004年6月11日,中共玉环县委宣传部与县第一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玉环县第一次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的通知》(玉宣〔2004〕33号),全部部署了我县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现将《通知》刊载如下:

    一、指导思想

    经济普查的宣传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依法普查为主线,根据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经济普查的概念、内容、方法和成果进行宣传发动,以取得社会各界对经济普查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使全体普查工作人员尽职尽力,兢兢业业,搞好普查,使每个普查对象积极支持配合经济普查,解除顾虑,如实申报,以保证高质量地完成我县第一次经济普查任务。

    二、工作安排

    经济普查宣传要紧紧围绕经济普查各阶段的工作重点,分阶段逐步推进。2004年上半年重点是准备和概念宣传。以组建宣传机构、准备宣传材料、部署宣传工作为主,同时进行什么是经济普查、有什么意义和作用、什么时间开始等概念性宣传;三季度重点是内容宣传。主要宣传经济普查的调查内容是什么,有哪些对象,调查对象有什么义务等;四季度重点是方法宣传。主要是经济普查的调查方式,调查对象如何参与,并按国务院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要求开展宣传月活动,把宣传活动推向高潮;2005年上半年重点是登记和普查结果发布的宣传;下半年重点是资料开发利用成果的宣传,使社会各界对我县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有深层次了解。

    三、几点要求

    1、加强领导。县委宣传部和县第一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共同负责全县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县第一次经济普查办公室要设立宣传组,根据全县的统一要求,制定宣传计划,因地制宜地开展宣传工作;各镇、乡经济普查办公室要设专人,负责日常的宣传工作。

    2、明确职责。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把经济普查宣传工作作为今、明两年的重要工作内容列入议事日程,各级普查机构要密切配合宣传部门共同搞好宣传工作,切实把宣传工作落实到经济普查过程的每一个环节;各新闻媒体要结合各自特点,拿出版面、安排时间、开设栏目对经济普查进行宣传报道。

    3、注重实效。普查宣传工作要注重实效,县级各有关单位的经济普查宣传工作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以及街头宣传、大型公益广告宣传牌等载体进行大力宣传;乡镇(办事处)、村(居)委会(社区)要采取张贴宣传画、宣传标语、开设宣传橱窗、墙报、悬挂横幅、入户发放宣传品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整个宣传工作要切实做到“电视有图像、电台有声音、报刊有文章、街上有标语、墙报专栏,形成经济普查立体宣传网络。同时通过《玉环经济普查简报》等内部信息及时向级政府用其相关部门反映普查情况。要通过广泛宣传,努力营造一个领导重视、群众参与、社会关心的良好氛围。各阶段具体宣传活动另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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