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经济普查的对象、内容、方式与时间安排


  2004-12-20 20:38:05

    本次经济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县境内从事第二、三产业的全部企业事业组织、机关 团体和个体经营户。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为,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等。普查的主要内容有:单位标志、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收支、次产状况,以及企业的主要生产经营活动和生产能力,主要原材料和能源消耗及科技开发的投入状况等。普查采用“以块为主,条为补充”的方法。按照行政上垂直领导、财务上统一核算、地域上不宜分割的原则,全国经济普查办目前确定了铁路、邮政、银行、证券、保险、军队、武警等由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普查资料抄报当地普查机构,其余由地方普查机构按照行政管辖区域组织进行普查登记。我县准备采用划分普查区的方式组织普查登记,原则以一个村、居委会(社区)为一个普查区。整个普查工作分为四个阶段;2004年12月底前为普查准备阶段;2005年1—7月为普查登记、数据处理及上报阶段;2005年7—9为数据汇总、评估阶段;2005年10月—2006年8月为数据发布、资料开发应用和普查工作总结表彰阶段。

 

 上一条新闻:县经济普查办人员赴椒江交流学习
 下一条新闻:我县发出关于做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的通知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