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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经济普查海宁试点清查摸底的回顾与反思(2)


  2004-12-21 08:55:01

    清查摸底作为大型普查的重要基础环节,其作用已成为普查组织者的广泛共识。首先普查单位培训必须建立在清查摸底基础之上,只有掌握了普查对象才能对普查对象进行分类培训和发表填表;其次,通过清查摸底,为个体抽样建立目录框;第三,通过清查摸底,可以了解产业活动单位情况,以便在普查中对异地产业活动单位和挂靠形式的产业活动单位单独处理;第四,清查摸底是获取企业规模(限额、资质等级)状况,以便在普查登记时分别填表的重要渠道。完整的清查摸底必须包括方案设计、培训、实地清查、清查表录入、部门资料核对和数据处理6个环节。在本次经济普查试点中,我们利用短短的一星期时间(4月11日—4月17日),以少有的高效率完成了以往要在一至两个月内才能完成的清查摸底工作。基本摸清了海宁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基本单位情况。为后续组织实施经济普查的业务调查奠定了基础。通过清查摸底试点,我们认为有许多经验和问题值得总结和反思。

一、清查摸底工作过程

这次清查摸底工作,按照在地原则,采用地毯式扫描的方式进行,即由普查人员按普查区对区内所有单位和个体户逐户清查登记,做到不重不漏。在组织完成普查区划分、绘制普查区地图、选调好普查员的基础上,清查摸底工作大体经历了制定工作细则、培训、实查、审核分类和部门核对等环节。具体步骤为:

1、制定清查摸底工作细则。试点确定以后,省经济普查试点工作办公室在调研的基础上,根据试点工作要求,制定了“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海宁试点清查摸底工作细则”,其中根据清查目的设计了清查表式三张:一是《经济普查试点单位清查表》,填写普查区(居委会或村委会)内全部法人单位与产业活动单位,内容涉及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的标识、所在区域、性质类别、成立情况和所属的主管部门情况等;二是《多产业法人所属产业活动单位清查表》,该表由多产业法人单位填报,内容涉及多产业法人单位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的标识、所在区域、性质类别、成立情况等;三是《经济普查试点个体户清查表》,用于填写普查区(居委会或村委会)内全部个体经营单位(包括有证个体与无证个体),内容涉及个体经营户的标识、性质类别、成立情况、从业人员和营业收入等。

2、组织清查摸底培训。清查摸底培训分两级进行。4月6日第一次经济普查海宁试点动员大会召开后,即由省经济普查试点工作办公室对乡镇业务骨干100多人,就清查摸底的目的意义、对象和范围、普查对象的划分规定、清查工作的组织实施方式、清查工作的内容和清查流程六个方面进行了培训。4月8日—11日海宁市即分批召开了经济普查试点清查摸底业务培训会,对各村、社区和有关的行政负责人和普查员进行培训,受培训人员达600多人次。

3、进行实地清查。实地清查工作在4月11日至17日短短的一周内进行。根据计划安排清查工作分两种方式进行,即,部分乡镇进行地毯式扫描、上门逐户清查登记,另一部分乡镇利用部门资料逐户逐项核对。为避免因普查人员责任心问题造成资料不实,在实际操作中全部采用地毯式扫描方式进行。具体做法是根据实地清查前划分好的普查区及绘制的普查区地图,由经培训合格的普查员采用地毯式扫描的方式,对区内所有单位和个体户逐户清查登记。清查登记结束后,各镇、乡、街道普查办将所辖各普查区的《经济普查试点单位清查表》、《经济普查试点个体户清查表》、《多产业法人所属产业活动单位清查表》分表种整理成册,报送海宁市经济普查办公室。

4、进行数据处理、形成单位分类清册。为取得单位分类清册,省经济普查试点办公室根据设计好的清查摸底表专门设计了数据处理程序,海宁市经济普查办公室在省经济普查办公室的指导下,以各乡镇、街道报送的清查摸底表,在进行认真审核后录入计算机,建立普查区单位分类清册。对未通过审核的单位进行重查。

5、与部门资料核对。为尽可能全面掌握普查区单位情况,在数据处理形成单位清册后,将该清册与部门(工商、编制、民政、质监、税务)提供的登记资料进行一一核对。在资料核对中,即发现了一部分单位已不存在,但工商库中还没有进行注销,也查出了一些无照、无证单位,同时还有一些找不到的单位或变更信息。对这些信息及时返回部门,由部门进行核查。

    通过此次清查摸底,基本查清了海宁市的单位及个体经营户状况,从而为组织实施普查登记奠定了基础。

  二、清查摸底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启示

    经济普查海宁试点中的清查摸底工作总体上看进展顺利、效果良好,但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值得我们深思:

1、清查表设计存在一定缺陷。由于国家正式试点方案的确定比较仓促,清查表的设计在国家正式试点方案确定之前,与正式试点所需的清查摸底目的有一点脱节,如本次试点清查表按7个专业设计了分类,但实际普查表中9个不同专业,造成普查表部署时部分专业的信息难以从清查底册中取得。

2、存在单位遗漏情况。根据单位核对结果,这次清查摸底存在单位遗漏的情况,如在居民楼中的一些小单位,以及法人单位办公室楼内的一些单位存在遗漏的现象。

3、单位界定和细分困难重重。在清查摸底工作中,对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的界定是一大难点,国家下发的《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划分规定》又比较原则,面对千差万别、纷繁复杂的单位划分,可操作性差,使得在清查摸底过程中,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认定和细分困难重重。

鉴于上述做法和暴露出的问题,至少给了我们以下启示。

1、地毯式扫描是经济发达地区进行清查摸底工作的有效方式。地毯式扫描方式是历次普查证明了的行之有效的清查摸底方式,这次普查试点的清查摸底工作再一次证明了采用地毯式扫描方式的优越性,即本次清查之所以能在如此之短的时间内完成,很重要的一点是海宁在试点中充分利用了人口普查和基本单位普查中所采用的普查区地图,选调了较高素质的普查人员,采用了地毯式扫描方式进行清查摸底。这种方式一方面可以避免重复和遗漏,最大限度地消除普查“盲点”;另一方面便于对普查员的工作质量进行检查和考核,尽可能消除因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造成的单位遗漏现象。当然,在地毯式扫描方式的同时也应当充分利用部门资料进行核对,以起到验证和校对清查表册的作用。

2、清查摸底工作不能仓促进行。这次清查摸底之所以有单位遗漏,皮革工业的季节性生产是因素之一,但根本原因在于清查摸底时间仓促。由于时间仓促各级普查员只能先完成任务,无暇顾及质量最终导致清查不彻底,单位被遗漏。试点实践表明,要保证清查质量,每个清查人员每天清查的单位不能超过10个。因此,在经济普查工作安排上必须确保清查摸底有足够的时间,从浙江沿海发达地区来看,一般不能少于3个月。因此,我们认为本次经济普查的清查摸底工作应提前至9月开始。

3、必须加强培训工作。本次试点比较仓促,整个试点只有两个月,清查摸底作为重要的基础工作已经压缩至10天时间,而培训环节则更加短,培训工作不到位。加上大多数普查员是第一次参与清查摸底工作,较难掌握9套表的区分和对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个体户的区分,导致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差错较多。因此,清查摸底培训必须得到充分重视,首先是要安排足够的培训时间;其次是要认真搜集个案,充分作好培训教材和师资的准备。此外清查摸底人员以熟悉当地情况的社区人员为宜,靠聘用在校大学生是难以胜任的。

4、加强工作指导。进行清查摸底目的是要搞清单位及个体经营户的总量及分类,锻炼普查员队伍,熟悉普查区内的情况。因此,在进行清查摸底的过程中,必须切实加强指导。一是清查摸底工作应专门制定实施细则,特别是清查表的设计中要充分考虑与下阶段工作目标的衔接,确保能按照国家方案分专业、分类培训和发放普查登记表;二是对国家原则规定要制定出可操作的实施规定。如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划分,国家方案过于原则,我们就应当根据本地区实际加以明确的、可操作的界定。三是要加强清查摸底工作过程中的质量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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