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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召开全县第一次经济普查暨统计执法专项检查动员会议


  2004-12-21 09:11:45

    9月3日上午,为了切实做好全国第一次普查经济工作和认真贯彻落实省统计局、省监察厅、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统计法>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县政府召开了全县第一次经济普查暨统计执法专项检查动员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各镇乡分管领导、普查办主任、普查办业务副主任、统计办公室主任、业务骨干、县级有关部门领导和统计人员,以及县统计局、县经济普查办公室全体干部等8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县府办副主任王云勇主持,县委常委、副县长、县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第一副组长沈智深在会上作了动员报告,县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县统计局局长毛庆良和县纪委副书记洪进锋在会上分别作了重要讲话,并布置落实了经济普查和专项检查工作任务。沈智深副县长在动员报告中讲了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领会经济普查的重大意义

    今年进行的全国第一次经济普查,是我国建国以来最大的国情国力调查。主要目的是为了全面掌握我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信息,建立健全覆盖国民经济各个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及其数据库系统,更好地掌握经济发展情况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

    1、经济普查是掌握国情国力、省情县情,为各级党委、政府提供科学决策依据的重要工作。2、经济普查是更好地履行政府职责,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信息服务的客观要求。3、经济普查是完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推进统计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4、经济普查对宣传我县形象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要通过这次普查,不断地发掘和总结经验,弘扬玉环的创业精神,为玉环再次腾飞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确保经济普查任务圆满完成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这次经济普查最为显著的一个特点就是,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组织难度大,协调任务重。县政府针对这项工作组建由13个部门组成的普查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落实了办公场所和普查经费,并从有关部门抽调精干人员。经济普查是一项技术要求高,没有一支懂业务的队伍是搞不好的。有关单位要尽快将业务人员落实到位,不准滥竽充数、敷衍了事。普查办公室也要建立正常的考勤制度,及时向被抽调单位反馈。今年县委、县政府已把经济普查列入各镇乡(办事处)的考核内容。各镇乡 “一把手”对本辖区的经济普查要负起领导责任,分管领导要负起具体领导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在思想上正确认识普查工作的重要性,只有认识到位,领导重视了,各项工作措施才能真正到位。

    2、要密切配合,共同履行工作职责。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工作职责,共同负起责任,群策群力,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全县经济普查工作。各级普查机构、新闻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横幅等新闻媒体,经常性地宣传经济普查,力争家喻户晓。县普查办公室要切实负起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并且按照职能保持上下沟通,及时向成员单位传达各种信息,严格按计划对普查的全部工作项目进行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和普查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做到既相互协作,又分工清晰。各镇乡、部门要建立工作考核机制,确保工作人员精力到位,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精心实施,确保数据质量。确保数据质量要抓好三项工作:一要抓好清查摸底。各单位要对近年来统计法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及时纠正不真实的统计数据,为普查的清查摸底工作打好基础。通过清查摸底,为个体抽样框建立目录框,了解产业单位状况,获取企业状况,便于分门别类。努力做到不重不漏。二要抓好业务培训。特别是村居在建立普查领导小组时一定要选配好指导员和调查员,并切实加强业务培训,造就一支政治过硬、有统计或会计业务基础、责任心强、能够胜任普查工作的经济普查队伍。三要抓好计划实施。

    5、科学设计,统筹安排。在普查中,既要总揽工作全局和全过程,又要照应系统的各个方面、各个阶段和各个环节,以保证实现预期目标。各地、各部门要周密组织、精心谋划,把普查的各项目标,任务和措施确定好,把普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困扰、矛盾和问题估计足,研究制订相应的工作方案,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县领导小组和县普查办公室汇报。

    三、营造舆论,依法统计,着力打造统计工作新环境

    依法统计是政府统计部门贯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是保证各项统计调查和普查工作顺利进行的前提。《统计法》颁布近二十年来,我县统计事业之所以有了长足发展,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以及保障统计数据质量作出了积极贡献,这与我们坚定不移地走依法统计之路是密不可分的。但是,目前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现象依然存在,而且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的影响。为了认真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我们要根据全省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统计执法专项检查。通过统计稽查和执法规范统计工作秩序,保障各统计调查和各项普查的数据质量。

    这次经济普查,各镇乡、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加强各个环节的质量控制,依法保障普查机构、统计部门依法独立行使普查资料的搜集权,审定权和报告权,不受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扰和侵犯。各级领导特别是参与普查相关的部门领导要保障普查数据的如实汇总上报,决不能任意修改。统计、监察、法制部门要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镇乡、部门开展重点检查,对每个单位都要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指导、有结果。检查工作要坚持做到检查与宣传《统计法》相结合,检查与促进统计基础建设相结合,检查措施与检查效果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通过宣传发动使每个单位都能引起足够重视,自觉搞好自查,通过自查达到普法宣传教育、强化统计基础工作和纠正各类统计违法问题的目的。这次专项检查必须严格进行,要查出问题,揭露问题,对违法行为必须依法严肃查处。掌握“自查丛轻,被查丛严”的原则,严肃查处在统计数字上弄虚作假的违法者,对于查出的典型统计违法案件,要及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以发挥“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增强全社会的统计法制观念,为各项统计调查和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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