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干部制度改革的步伐明显加快。中央继2004年集中出台了《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党的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对下一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表决办法》、《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关于党政领导干部辞职从事经营活动有关问题的意见》和《关于对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进行清理的通知》等“5+1”文件之后,最近,又集中颁布了《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暂行规定》等5个文件,这些文件连同《公务员法》、《干部任用条例》、《党内监督条例》和《干部教育条例》等,构成了较为完备的干部工作制度体系。中央关于深化干部制度改革的11个文件,是新时期推进干部工作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的根本保证。我们必须认真学习中央文件精神,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
深刻认识中央11个文件的重大意义
11个文件从不同侧面提出了新时期党的干部工作的具体要求,集中体现了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长期性、统一性和创造性,全面展现了干部工作理论与实践的创新和发展。贯彻落实好文件精神,对于进一步坚持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干部制度改革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也是一项系统工程。11个文件涉及干部选拔、考察、任用和管理等各个环节,标志着干部制度改革已经进入完善配套、整体推进的新阶段。要通过贯彻好文件精神,把干部制度改革进一步引向深入,努力构建起科学公正的选人用人新机制。
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角度看,11个文件针对干部选拔、交流、管理等方面提出的具体要求,有利于加快培养锻炼干部,帮助他们进一步开阔视野,突破长期工作在一个地区、部门和岗位的思维惯性与行为惰性,更加全面健康地成长;有利于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推进民主集中制的贯彻执行;有利于帮助干部摆脱区域内、人际间盘根错节的复杂关系,减少应酬和人情交易,专心致志地投入工作;有利于促进干部转变作风,深入调查研究,自觉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等问题。
严格按章办事,切实把好选人用人关
干部工作关系党的事业的成败。各级组织部门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章办事,切实为党委把好选人用人的程序关。
对于选准用好干部,健全的制度、严密的程序和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良好的作风等都是必要的条件。要用过硬的政治素质来保证中央精神的贯彻落实。组工干部必须坚持原则、执行标准、履行程序、遵守纪律,这是一项政治职责,需要用高度的政治责任心来对待,与中央文件精神保持高度的一致性。要用公道正派的职业修养来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组织部门只有牢牢把握住公道正派这个职业道德建设的核心,才能在干部工作中真正做到心底无私、唯才是举,才能在推进各项制度落实中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要用良好的工作作风来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科学的选人制度需要与组织部门的作风建设结合起来,做到用好的作风选作风好的人。
11个文件相互衔接,形成了一整套科学规范的工作机制。要将中央精神落到实处,还需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操作措施。一是针对每一项制度规定,都要认真研究制定科学的配套措施。比如,有了干部交流工作的规定,就要制定配套的干部交流政策和纪律;有了干部职务任期制度,就要提出配套的任期目标考核及管理方法等等。在这些方面,要强调实际操作的科学性。二是注重各项配套措施之间有机相联的合理性。干部的选拔、考察、使用和管理监督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干部制度改革就是要围绕这个整体建立一套协调完善的工作机制,而制度建设的最终结果将体现为诸多的改革措施融会在一起,相互衔接、相互支撑,而决非相互抵触、相互矛盾。只有这样,才能在实践中得到有效落实。三是发挥好各项改革措施的综合效应。去年以来,本溪市两度开展了“双推双考”选拔领导干部工作,是综合运用各项改革成果的一个成功范例。其“自我推荐与民主推荐相结合、素质考评与组织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囊括了民主推荐、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实绩考评和票决制、公示制等改革成果,实现了干部制度改革的综合效应。
加强督促检查,确保中央要求得以全面贯彻
加强督促检查是保障制度落到实处的重要措施。应建立健全有效的督促检查机制,确保中央各项要求得到全面贯彻。
一是对照检查,自觉纠正不合时宜的规定。近期,我们对照中央11个文件,组织力量对以往下发的有关干部工作的各类文件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排查和清理。对符合要求、卓有成效的,认真总结、加以推广;发现有缺陷和不够完善的,及时规范和完善;对与中央要求相悖离、相抵触的,坚决予以纠正。通过对照检查,增强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是落实责任,定期搞好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干部管理和监督部门要经常深入到基层,开展好对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的督促检查工作。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坚决纠正不符合要求的行为,从整体上推动各项制度的贯彻实施。
三是强化宣传,努力营造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的良好氛围。通过开展多层次、全方位、强有力的舆论宣传活动,使中央文件精神深入人心,建立起立体化、社会化的监督网络体系和有利于推进贯彻执行中央精神的强大舆论氛围。
(作者系辽宁省本溪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编辑:林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