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县党员学习教育的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党员素质,真正形成党员长期受教育的长效工作机制,特决定建立党员学习积分制。
一、目的意义
建立党员学习积分制,是加强和改进党员学习,增强党员素质的一项重要工作举措。通过这一制度的建立,进一步完善党员学习的激励、约束机制,使我县的党员学习管理工作更趋成熟,达到提高广大党员政治理论素养、加强党性修养、增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目的。
二、学习内容
主要有以下五方面:
1、政治理论。包括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
2、党章党史党建知识。包括党的理想、宗旨、纪律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
3、重大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包括时事政治、党的有关文件等。
4、科学技术、法律知识等。
5、其他内容。包括职业道德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等。
三、考核指标
每年年终考核,以累积学分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由学习考勤、学习笔记、学习发言、学习成果、学习小结五部分积分组成。积分在90分以上者为优秀;75-89分者为良好;60-74分者合格;6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具体指标分解如下:
1、学习出勤积分(占20%):坚持每月参加1次组织生活(其中每2个月要参加1次电化教育,每季度参加一次党课)。全勤计20个学分,出勤不到12次的,每缺席一次扣2个学分,扣完为止。
2、学习笔记积分(占20%):参加支部学习并坚持自学,学习笔记齐整的为20个学分,无学习记录的不得分,每次学习无笔记记录的扣2分,扣完为止。
3、学习发言积分(占20%):学习中作1次以上的发言或谈学习体会的20个学分。
4、学习成果积分(占20%):全年完成1篇以上学习心得文章为20个学分,无文章不得分。
5、学习小结积分(占20%):年终完成学习小结为20个学分,无小结不得分。
四、实施要求
1、各级党组织要把落实党员学习积分制作为党组织建设的一项常规性工作来抓,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指导、检查与督促。
2、以支部为单位,抓好党员学习积分制的落实工作,要确定专人做好党员学习积分的记录以及有关资料的存档、汇总工作,并负责把党员的成绩上报给党委(党组),同时反馈给党员本人。
3、各级党组织要按照考核指标的内容,建立党员个人学习积分卡,做到每人一卡,并要确保积分卡上学分记录数据的真实可靠,真正反应出党员学习的实际情况和实际效果。
4、各级党组织要从自身实际出发,通过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专题讨论,撰写心得体会,素质培训等各种方式,把长期教育和短期培训结合起来,把集中教育和分散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力求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学有特色,富有实效。
五、结果运用
党员学习积分制要作为党员及基层党组织年度考评和考核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之一。实行“双挂钩”。一是与年度考核相挂钩。学习积分制情况作为党员年度考核内容之一。二是与争先评优相挂钩。积分未能达到优秀等次的,不能评为优秀党员;积分不合格的,支部应及时对其进行补课;党员人均积分不足80分的,党组织不能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