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反垄断法欲破垄断难题)
8月1日,《反垄断法》正式实施,而一直存在争议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也随之面临变革。《办法》实施三年来,厂家拥有高度的销售控制权,经销商和消费者却不是最大的受益者。《反垄断法》的实施将使汽车销售价格同盟瓦解,并对现有的汽车品牌4S店形式提出终极挑战。但能否真正消除壁垒及厂商对市场的控制,我们还将拭目以待。
三项汽车现有政策涉嫌违反反垄断条款
一、最低限价
涉嫌触犯条款:禁止经营者对交易相对人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
解读:国内汽车厂商都对经销商限定了最低销售价格,一旦违反将受到厂商的严厉处罚。而按照《反垄断法》,这将被视为垄断行为。今后,只要经销商愿意,可以把一款车卖到10块钱。
二、限制跨区销售
涉嫌触犯条款: 经营者禁止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
解读:跨区域销售一直是各汽车厂商严格禁止的行为,河北和山西的消费者虽然距离北京很近,也不能在北京买车而上当地的牌照。但按照新法,即便是海南的消费者到北京买车,并且把车开回海南办牌照,都是可行的。
三、制定限制竞争规定
涉嫌触犯条款:行政机关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
解读:新规施行前,消费者在买车的前两年必须到4S店维修,如果到外面维修,4S店将取消您两年六万公里的保修承诺。新《反垄断法》则将保证您的选择权,不会再出现“仅5米远的高质量维修厂不能去,必须跑到1公里以外的4S店做维修”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