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向上的民俗和民间文化是民族文化的瑰宝,然而,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逐渐形成,人们的物质消费方式和生存观念随之发生了巨大变化,许多民俗和民间文化遗产急骤消亡和流变,我镇有着绵长的乡土历史和深厚的文化底蕴,民俗和民间文化源远流长,过龙、八蟒等民间活动曾在甸山头村、老傲前村等村兴盛一时,极大地丰富了基层群众的文化生活。但是,据我们最近对民间文化进行的一次调研来看,民间文化遗产保护形势不容乐观,我镇曾经存在的几种民间艺术形式而今几乎消失,造成这一现状,主要原因有:
一、缺乏传承体系,许多传统技能和民间艺术后继乏人,面临失传。以前的负责人年龄老化,有的退休,有的转行,所剩无几。现在的年轻人对此也不感兴趣,认为这些东西不时尚、不前卫,没有人去自觉传承这些民间文化,无新生代艺人和作品产生,诸多民间技艺都几乎到了“人亡艺绝”的境地。
二、缺乏民俗和民间文化保护机构。由于没有民间文化保护机构和学术研究机构,我镇的民俗和民间文化流失严重,缺乏文字资料,更谈不上音像资料,许多民间艺术都是口授心传,没有资料可查,很多道具、服装已经失传。民间文化的收集、整理工作很少开展,从事这项研究工作的人员几乎没有,在这种状况下,民间文艺是难以保存并出精品的。
三、缺乏保护经费,严重制约民俗和民间文化的发展。由于没有用于保护民间文化遗产的专项经费,使得这项工作的开展举步维艰。许多民间艺人生活十分窘迫,为了家庭生计忙碌奔波,没有更多的精力投入到老本行中,给民间艺术的传承带来了严重危机。
四、缺乏民俗和民间文化发展的环境空间。民间文化的产生和发展,有其特定的环境空间,现在交通便利,人们生活节奏加快,已无暇欣赏民间艺术,民间艺术失去了其生长的土壤。再加上现代文化传媒的强烈冲击,人们在文化走向上顾此失彼,冷落了民间文化。
我们认为,为更好地做好民间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弘扬民族传统文化,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快相关制度尽快制定。制定颁布《玉环县民俗和民间文化保护条例》,做好对民俗和民间文化遗产的抢救和保护工作,除设立专项保护基金外,还要有效地促进和引导社会团体、民间协会、和个人多方筹款,扩大经费来源,并组织专人对民俗和民间文化进行普查、收集、整理。
二、注重民间艺术人才和民间文化研究人才的培养。致力于培养本地的乡土文化传人,并建立相关的激励文化发展机制,对各种掌握不同技术的艺人给予荣誉称号,如有条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让其发挥传承文化的积极性,培养和发展下一代。
三、积极开展民俗和民间文化遗产的宣传工作。大力开展民俗和民间文化遗产的宣传工作,形成一个全社会都关注民间文化遗产保护的良好氛围,确保民间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还可以将民俗和民间文化应同旅游文化紧密结合,相互促进。
四、加强对民俗和民间文化的管理,使之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对于民间文化中存在的一些落后腐朽的成分要摒弃,积极引导民间艺人用“旧瓶装新酒”的方法,让传统的民间文化融入时代特色,走健康发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