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网瘾少年狂盗手机30部


    2008-08-21 06:08:15

    3名网瘾少年为了捞钱继续上网,躲过保安的视线潜伏在商场内,利用深夜无人之机,从屋顶潜入某通讯器材店内撬盗保险柜,大肆盗窃手机30部。

    8月16日早上8时许,大麦屿边防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王某报案,称其租设在港台商场里的通讯器材店保险柜被撬盗。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调查。经过受害人王某清点,被盗的有各种品牌手机30部、少量手机卡和现金,涉案价值达2万余元。   

    时间是破案的关键,大麦屿边防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展开调查。

    当天下午4时30分许,一条重要线索反馈到办案民警手中,辖区有群众举报称有两名少年拿着10余部新手机到二手手机商店贩卖,而且开价极低。于是两人就这样被民警“请”进了边防派出所。        

    在事实与证据面前,两人很快交待了作案经过:8月15日17时许,李某和谢某向往常一样从网吧出来,此时两人已身无分文。回头看看依旧热闹的网吧,两人决定去偷自行车卖钱继续上网。正当两人四处溜达寻找作案对象时遇到了令某,令某提议要偷就去偷点大的,偷自行车来钱太少。        

    于是3人来到港台商场,在里面搜索了半天后,最终将目标锁定在一间手机通讯店。19时许商场营业结束,当保安关上大铁门时,不曾想到商场内一堆垃圾里藏着3个贪婪的小贼。22时许,3人按照事先踩好的点,由李某接应,谢某和令某爬到通讯器材店顶部,用手扳开石棉瓦进入店内,将店里的30部手机、少量手机卡和现金一扫而光。      

    得手后,李某等人以为天衣无缝,于是按功劳大小坐地分赃。16日,忍耐不住上网诱惑的李某和谢某找了一家自认为安全的二手手机店准备出货,却不料钱还未到手便被请进了派出所。

 

[ 进入论坛 | 发给好友 | 打印该页 | 关闭窗口 ]
查看所有评论>>> 
评论标题:         您的姓名:   匿名
评论内容: 
            发表前请仔细阅读以下条款      
* 您必须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您发表的文章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
* 本站评论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评论中的任意内容。
* 您在本站评论系统发表的作品,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上一条新闻:坎门将新建首个休闲广场 设有33平方米的户外全彩显示屏
下一条新闻:发现乱倒垃圾者,请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