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县精神病卫生防治工作办公室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精神病线索的调查诊断活动,届时将对所有确诊为精神病的患者实施政府补助治疗,使他们能够回归社会。
为促进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我县从去年11月开始启动精神病防治与康复试点工作,并将清港镇、龙溪乡列为精神疾病防治试点乡镇开展调查诊断,共诊断核实出341名精神病患者,其中需要住院治疗的有104人,需要社区药物治疗的有138人,需要社区管理的有99人。
试点期间,清港镇、龙溪乡两地的精神病患者只要交纳2000元住院费,就能在协议医院接受一个疗程75天的住院治疗,住院费用由县精神病卫生防治工作办公室与定点治疗单位统一结算。同时,我县还出台了对精神病人康复治疗的优惠政策,对家庭完全无医治能力的精神病患者,医药费在医保补助后,其余医疗费用由县残联按50%给予补助。
县卫生局副局长叶选宝介绍说,他们在开展农村公共卫生常规工作中,发现我县尤其是农村存在一些患有精神疾病的人,而且这些人大多数因生活比较困难无法得到治疗。为了让这些患有精神疾病的人能够回归社会,进行正常的生活和工作,县卫生局与县残联联合出台了针对精神病患者治疗的优惠政策。
据了解,截至目前,由县精神病卫生防治工作办公室办送往台州第二人民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并出院的患者已有20人,其中大多数患者得到了很好的治疗。家住清港的谢某就是其中的一位,谢某的哥哥告诉记者,谢某从1985年开始出现头痛、大脑一片空白的症状,而他自己却全无知觉,吃饭、洗澡都不会自理,还喜欢玩火,也会打人。现在通过医院治疗回来,自理能力得到恢复,礼貌也变好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