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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开展创建“文明示范街”活动


    2008-08-27 07:02:48

    近日,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倡导、县城管行政执法大队具体组织实施的创建“文明示范街”活动正式启动。
 
    据了解,文明示范街的标准为无违章搭建、无乱贴乱画、无露天垃圾、无占道经营、无乱设摊点、无噪声污染、无乱扔乱丢垃圾、无随地吐痰和便溺现象。
 
    目前,城区的广陵路已被列为首批创建“文明示范街”。 连日来,县城管行政执法大队城关一中队向广陵路沿街两侧店铺发放有关宣传资料,对存在的违章行为当场予以纠正,并发放《限期整改违法(章)行为通知书》,要求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改正。
 
    活动期间,县城管行政执法大队共发放有关宣传资料390份,《限期整改违法(章)行为通知书》17份,《温馨提示》单135份,暂扣相关经营物品43件,拆除不规范广告牌、灯箱10只,清理各类垃圾15吨。
 
    下阶段,该大队将继续深化广陵路的各项综合整治,强化督察、跟踪整改,按照“文明示范街”的标准严格加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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