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政府下发《关于加快大麦屿港口开发建设的若干意见》,阐明了加快大麦屿港口开发建设重要意义,提出了基本目标,强调了强化规划和资源整合工作,并出台十大优惠政策以力促加快大麦屿港口开发。
大麦屿港区是台州港的综合性枢纽港区,规划港口岸线32公里,占全市的三分之一,其中深水岸线20公里,是台州唯一可建第四代集装箱码头的港区,是广州至宁波港之间不可多见的可建10万吨级泊位的深水良港。市政府把加快大麦屿港口开发的基本目标定位为建成“三港一中心”,即集装箱支线港、大宗散货中转港、台贸港和港口物流中心。争取到2007年底,新建成5个万吨级以上泊位,大麦屿港口总的设计吞吐能力达到1300万吨,设计集装箱年通过能力达到40万TEU;到2010年,再新建成4个万吨级以上泊位,港口总的设计吞吐能力达到2150万吨,设计集装箱年通过能力达到50万TEU。为加快大麦屿港口开发建设,市政府出台了十大政策来加大政府扶持和资金投入。
一是落户大麦屿港区投资1亿元以上的港口设施项目,列入市重点工程,用地指标优先安排,并享受市重点工程的其它优惠政策。同时,市级有关部门应尽力帮助投资业主将项目争取列入省重点工程项目。
二是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港航运输企业,自开业之日起,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 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新办独立核算从事港口仓储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报税务主管机关批准,可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1年。
三是从事大麦屿港口码头建设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经营期在15年以上,企业报税务部门批准,从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四是港口设施建设用地的出让金,玉环县人民政府应按有利于加快港口开发建设的 要求使用。
五是港口设施项目用海缴纳的海域使用金,市得部分全额返还玉环县,由玉环县人民政府按有利于加快港口开发建设的要求使用。
六是加快港口内外集疏通道建设。市、县两级交通主管部门在规划基础上,每年要优先列入计划,优先安排资金,加快改善大麦屿港口集疏运条件。
七是减免进出港口集卡的通行费。凡进出大麦屿港区的集装箱运输车辆,凭市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的证明,办理相关手续后,免收台州辖区内国、省道及“四自”工程的过路(桥、渡、隧道)费。
八是采取鼓励发展集装箱运输的措施。对集装箱运输的班轮公司、集装箱代理公司、集装箱码头公司以及对集装箱运输船舶使用费等的贴补或奖励,按税收归属由玉环县政府出台具体的办法予以贴补或奖励。市级财政根据财力状况,每年通过相应的渠道给予一次性补助。集装箱码头装卸业主应认真执行国家规定的市场调节价格,以提升有效竞争,原则上要在装卸费等劳务作业费上予以集装箱运输公司一定的优惠。
九是继续积极争取大麦屿一类口岸开放,尽快筹建大麦屿港区的涉外机构,着力优化口岸通关环境。国务院批准大麦屿一类口岸和查验机构的编制后,驻台的涉外查验单位要积极配合台州市和玉环县政府,争取及早在玉环设立分支机构,做好分支机构的筹建工作和口岸设施建设。各涉外机构要围绕口岸“大通关”建设,创新查验方式,落实监管措施,提高工作效率,为出入境船舶、货物、人员的通关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十是市、县两级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支持大麦屿港口开发建设。大麦屿港 区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指挥部)要履行好负责港区开发建设日常工作和统筹港口建设的各项规划,统筹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港口开发招商引资的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