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查机构的职责和义务是什么?
首先,各级普查机构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依法履行职责,制定出既满足普查要求又具强操作性的普查方法和实施方案,按照普查制度的规定开展普查工作;其次,普查机构对被调查对象的个体资料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普查员有哪些权利和义务?职责是什么?
《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办法》第19条规定: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有权查阅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与普查有关的会计、统计和业务核算等相关原始资料及有关经营证件;有权要求普查对象更正其普查表中存在的问题。《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办法》第29条规定: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及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对经济普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被调查者商业秘密的保密义务。
普查指导员的主要职责是组织指导普查员完成相关工作,督促、检查普查员的工作质量,负责普查表的收集、审核与录入工作。普查员主要负责普查区的划分、入户清查、个体经营户的登记、送达报表、回收报表等工作。由于这些工作主要是直接面对普查对象,需要普查对象的支持与配合,因此普查员既是普查员又是宣传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