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经济普查》知识问答⑦


  2005-01-13 06:20:12

    经济普查向企业收费吗?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03]29号)指出: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因此,作为被调查对象的企业无需承担任何费用。
 
    经济普查内容涉及商业秘密吗?

    经济普查的内容及其指标的设计与日常统计数据的补充、调整和更新密切相关,绝大部分是常用指标,即使有些指标企业认为属商业秘密,也不必担心会泄密。

    《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办法》规定,普查机构及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对普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被调查者的商业秘密的保密义务,绝不能向外界提供个体资料,对外发布的数据都是汇总数据。
 
    泄露企业资料将作何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30条规定,统计机构、统计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泄露私人、家庭的单项调查资料或者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并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不配合经济普查会受何处罚?

    《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办法》第32条规定:对虚报、瞒报、迟报、拒报经济普查资料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