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常务委员会,应建红当选书记,洪进锋、洪方君当选副书记
10月28日上午,新选举产生的中共玉环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县纪委常委、书记、副书记。
新当选的16名(应到17名)县纪委委员参加会议。应建红同志主持会议。
会议首先审议通过了《中共玉环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办法》(草案),审议通过了中共玉环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通过全会监票人名单。
在全会监票人的监督下,全会选举孙敏玲、应建红、金加树、金碧辉、周方新、洪方君、洪进锋(按姓氏笔画)等7位同志为中共玉环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全会选举应建红同志担任中共玉环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选举洪进锋、洪方君同志担任副书记。
根据党章等有关规定,县纪委常务委员和书记、副书记将报县委全会通过,并报台州市委审批。
会上,新当选的县纪委书记应建红同志代表县纪委常委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