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坎门办事处联合坎门国土城建综合执法中队、坎门派出所等100多人,对位于后沙、灯塔两个社区等拒不接受处理的“双违”户进行整治。
后沙社区一卢姓户主,在自家住宅旁边私自建造面积约50平米的厂房,以地基为自家所有为由拒不接受处罚。该办事处在经过现场勘察后,明确指出此为违章建筑,并对户主进行耐心的政策教育,传达县里相关的指示精神。最终,该住户认识到了错误,主动与工作人员取得联系,接受处罚。
灯塔社区一叶姓户主,则在自家院子里违章建造了约100平米的平房用于出租。经调查,该户生活比较困难,两位老人没有其他生活来源,仅靠这些房子的房租勉强度日。考虑到该户的实际情况,该办事处主动联系灯塔社区干部,要求社区补助一部分,于当日接受处罚。
在整治过程中,还发现另外一处正在建造的违章建筑,联合执法队依法进行了强制拆除。
据了解,为了加强“拆违”力度,提高“双违”执行效率,坎门办事处制定了一整套的规章制度。各办公室分别联系一个社区、村,并由一名领导组织执行和调查监督;采取先礼后兵的方式,先送达催促“双违”户接受处罚通知书,对于没有认识到错误,拒不接受处罚的再进行强制拆除;并将各个社区、村“双违”总户数以及每天的“双违”情况制成汇总表进行通报,突出着力点,明确当前重点,使得该办事处的“双违”整治情况顺利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