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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门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 未到规定时间不得销售


    2007-01-31 08:08:48

    随着春节的临近,烟花爆竹也将进入生产、销售的旺季。为全面规范春节期间农村烟花爆竹销售市场,昨天,沙门镇安监中队联合派出所等部门,开展烟花爆竹专项突击检查。
 
    按照我县有关规定,只有在农历十二月廿四至次年正月十五期间,各烟花爆竹销售点才可向群众销售烟花爆竹。
 
    当天上午,检查组对全镇10户烟花爆竹经营户和日用品零售点进行抽查时发现,一位有证经营户没有遵照规定时间,提早出售烟花爆竹。检查人员当即责令其整改,并没收了用于出售的烟花爆竹。
  
    在检查中,检查组要求各烟花爆竹经营户既要严把进货渠道,又要抓好销售、保管各个环节中的安全工作,切实做到销售人员持证上岗、出入库登记等工作,保障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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