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上午,清港镇安全监察中队对辖区内的烟花爆竹零售点的停售情况进行全面巡查,没有发现一家零售点存在偷售问题。
根据我县烟花爆竹零售规定,到3月5日全县各烟花爆竹零售点必须停止销售烟花爆竹,所办理的临时销售证必须回缴到各乡镇的安全监察中队。
为落实好该项政策,清港镇安全监察中队在规定时间之前就到各烟花爆竹零售点进行安全检查,提醒各经营户按时回缴证件,并帮助存货较多的零售点联系退回烟花爆竹销售公司保存事宜。
到昨天为止,该镇的烟花爆竹零售点都已主动回缴了临时销售证,而且在检查中未发现一起偷售现象。镇安全监察中队表示,下阶段将继续加强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避免安全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