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房管处加强与财政、地税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强房地产税收的代征和协助征收管理,使我县房地产税收收入大幅增长。2006年完成代征营业税和相关税1700多万元,协助征收契税2600多万元。
一是对存量房交易环节所涉及的税收实行“一站式”征收。受地税部门委托,由房管窗口统一征收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相关税收,征税与交易过户同步,严格执行“先税后证”,确保了住房转让环节营业税等政策落实到位。
二是免费对二手房交易价格进行鉴定。转移登记初审时,县房管处交易中心的房地产估价师在基准价的基础上对成交价格进行鉴定,鉴定后的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该项鉴定服务不收任何费用,避免了纳税人另行委托房地产评估的环节和费用。
三是形成良好的协调沟通机制。从计税、审核、开票到传递,县房管处都落实专人负责配合税收管理,建立了与财政、地税部门信息沟通、资源共享的平台,通过业务辅导、协调座谈等形式,及时解决在协助征税各个环节上的问题,规范了房改房、集资建房、赠与、交换等各类型的计税方式,保证了国家税款及时足额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