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凌晨4时20分许,城关派出所值班民警正在街上巡逻,忽然听到前方鞭炮声响彻一片。值班民警立即驱车前去查看,在城关某酒店前面发现有人正在那里燃放烟花爆竹,民警马上前去制止,并将燃放烟花爆竹嫌疑人传唤到派出所。
据了解,该青年叫南某(现年27岁,玉环人)。原来,当天是南某一个朋友结婚的日子,为了增加喜庆的气氛,南某一时兴起就燃放起了烟花爆竹。4月27日,县公安局对南某予以行政处罚。
在此公安部门提醒,我县燃放烟花爆竹时间从农历十二月廿四凌晨零点——次年正月十五二十四时止,之外是我县限放烟花爆竹时间,严禁燃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