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过这次培训学习,使我进一步增强了食品的安全经营意识,明确了职责,以后一定要按条例规定做好相关工作。”参加完培训会后,放心店业主郑某说了这样一句话。
为配合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切实增强广大食品经营者的安全意识,8月28日下午,清港工商所联合当地政府在该镇四楼会议室召开了食品安全宣传培训会,辖区各村农村消费维权监督员和放心店业主参加了此次培训会。会上,清港工商所所长对近期颁布实施的《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进行了详细讲解说明,并对其中需注意的问题予以了明确。
据悉,于7月26日施行的《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旨在使生产经营者、监督管理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进一步明确责任,通过加强监管部门的协调、配合,以保障消费者健康安全。该规定除食品外,还包括食用农产品、药品等与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关的产品。
同时,条例还对生产者和经营者的义务责任作了明确规定。
据了解,清港镇目前共有农村消费维权监督员39名,放心示范店38家,其他食品经营店234家,已全部实行食品准入制度。该所表示,下阶段还要继续加大食品安全巡查力度,通过建立健全进货检验、索证备查等制度,把好食品安全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