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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提醒:身份证遗失不可大意


    2008-05-14 06:26:27

    近日,城关居民张某某忽然收到电信局的手机话费催缴单,这让平时按时缴费的他感到十分奇怪,为何会出现这样的事情?于是他急忙赶到电信局询问具体情况,这才得知有人冒用他的身份证开了一个小灵通号码,后来因为欠费300多元而弃用,所欠费用加上滞纳金一共一千多元。无奈,张某某只得为这张以自己身份证开通的小灵通号码“埋单”。不过,张某某心中还是忐忑不安:不知遗失的身份证还会给自己惹来什么麻烦?到公安部门咨询后,张某某到报社登报声明遗失的身份证作废。
 
    近年来,因身份证遗失而未及时登报声明作废,证件被他人冒用于购车、手机卡等屡见不鲜。最典型的是前几年公安交警部门侦查的一起车祸逃逸案件:一犯罪嫌疑人用五菱车撞伤一名行人后,一没报警,二没抢救伤员,反而弃车逃逸。经过对车牌的查询,发现车主为坎门应东一位六十多岁的妇女李某。就在李某将要为此次车祸案赔付上万元的钱款时,李某的女儿却提供了其母不负法律责任的有力证据。原来,当得知母亲身份证丢失时,她就已经替母亲公开登报声明身份证件遗失作废,这才免去了一场官司。
 
    在此,民警提醒:遗失身份证后,千万不可大意,应从保护自身权益出发,及时登报声明证件作废,避免因失窃或遗失身份证而使自己承担不必要的损失及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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