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全县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现场会在清港召开。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吴坚斌,县委常委、副县长陈安出席会议。
据了解, 社区矫正是与监狱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规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狱刑罚执行活动。目前,这样的矫正对象在我县共有384人。今年4月份,我县开始启动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并选择清港镇为试点乡镇。
当天的现场会上,与会人员首先观看了清港镇关于矫正试点工作的业务操作流程,随后由该镇司法所负责人介绍了该镇开展试点工作以来的做法与经验,并宣读了矫正宣告书,向矫正对象提交了矫正保证书。同时与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签订协议书,按照一对一的原则,及时了解矫正对象的心理动态。
会上,陈安为下阶段我县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全面铺开作了部署。
吴坚斌在会上指出,各镇乡、部门要认真总结清港镇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经验,动员部署全面推行我县的社区矫正工作。各镇乡和有关部门要尽快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镇乡在7月底前要完成社区矫正对象及其档案的移交衔接手续,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公、检、法、财政、人事等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强化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形成工作合力。同时,切实加强司法所工作人员、社区矫正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三支队伍”建设,努力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者队伍的专业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