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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下发做好防暑降温工作通知 超过38℃室外全面停工


    2008-07-17 06:34:36

    当日最高气温达到35℃-37℃时,所有室外施工现场11时至15时停工;当日最高气温达到38℃以上时,所有室外施工现场全面停工……
  
    当前,我县已进入盛夏高温时节。为切实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确保全县正常的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近日,我县下发《关于切实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切实关心职工尤其是从事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露天作业职工的生产生活,落实好防暑降温物品,适当调整作息时间。同时,各乡镇和民政等部门要高度重视高温期间职工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要上门赠送防暑降温物品物资;各类避暑场所要向需要救助的人员免费开放。
  
    针对高温天气下容易发生安全事故,《通知》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各类企业要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对生产设备定期检测、维修;公安、交通部门要积极预防各类道路交通事故;危化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做好应急处置准备;水利、建设部门要重点抓好海塘、病险水库等的除险加固工作;交通、市政、电力、通信部门要认真做好重点路段、桥梁及电力、通信线路等重点部位的巡查监护;城建、旅游部门要加强对建筑施工工地和旅游设施的检查,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同时,根据我县供水供电现状,《通知》还要求,水利等部门要按照“先生活、后生产,先居民、后企业”的原则,优先保证城镇居民生活用水,保证党政机关、医疗机构、学校、车站码头等重要公共场所用水;电力等部门要按照“先生活、后生产”的原则,严格执行错避峰方案,确保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全县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要提倡工作时间少开空调,确需使用空调的,温度应设置在26℃以上。此外,卫生防疫部门要切实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严防传染病和食品中毒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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