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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为项目审批开辟“绿色通道”
2008-12-04 06:5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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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应对当前经济形势,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企业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县环保局进一步规范了环评审批行为,精简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
据悉,今后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在报环保部门审批前,需相关部门审核的,环保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召开审查会组织审查,各相关部门不再单独召开环评文件审查会。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审批时限也将从国家规定的60、30、15个工作日缩短为20、10、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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