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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卫生教育部门携手提升托幼机构食堂管理 本月15日前没有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将予以严肃查处
2013-12-18 11:37   来源: 今日玉环   作者: 林林 江琴

  曾列为重点监管对象的托幼机构食堂卫生面貌将得到根本改变,本月15日前无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托幼机构食堂将面临严肃查处。

  学校食堂安全卫生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从2005年开始,县卫生局专门成立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技术指导小组,同时在中小学校食堂推行“五常法”管理,对学校食堂逐家上门指导评估,及时督促整改卫生设施及内部管理。县教育局、各乡镇也分别安排了食堂改造专项资金予以支持。通过改造,我县中小学校的硬件建设及软件管理水平均已走在全市前列。但是,我县仍有200多家私立幼托机构食堂由于投入有限、管理落后导致持证率较低。

  据了解,从2008年底开始,县卫生局联合教育部门制定相应文件,明确单位法定代表人是食堂第一责任人,申办幼儿园必须先有食堂卫生许可证等要求。目前,已有36家托幼机构完成整改,取得卫生许可证。有22家托幼机构已提交申请资料,有24家托幼机构已确定食堂改造设计图。


  对无法落实整改的托幼机构,县卫生局、教育局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在12月15日至明年1月15日期间,展开拉网式卫生执法检查,对整改措施不落实、存在重大卫生安全隐患的,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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