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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长效机制 促使“拔钉破难”工作常态化
2013-12-18 11:26   来源: 今日玉环   作者: 金爱花/文 林楚炳/摄

  10月9日,以“拔钉破难优服务”为主题的活动在全县范围内吹响号角。重点工程建设“拔钉”、历史遗留问题“破难”、工业项目建设“清障”、违法建设“五先拆”、转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清场”、公共服务窗口“擦亮”——县委、县政府正视问题动真格、不达目标不收兵的态度和作风,赢得广大党员干部的力挺。于是,全县各级、各部门积极行动,迅速投入。一场举全县之力驱除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道路上“拦路虎”的攻坚战席卷榴岛大地。

  然而,这种突击性的活动看起来如火如荼、势如破竹,并且取得很大的效果,实际上我们还应该考虑它的后一步将怎么走,既然是有利于推动我县经济、社会、政府三大转型,为“十二五”发展奠定坚实基础的举措,我们理应发扬光大,总结经验,巩固成果,完善措施,继续推进。那么,怎样才能把取得的成果巩固好,发展好呢?建立长效机制,促使“拔钉破难”工作常态化至关重要。

  一、构建干部管理基础体系,加强“拔钉破难”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使“拔钉破难”工作卓有成效、永久持续,就要着力在调动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上下功夫,建立一整套严密的干部管理基础体系,规范干部管理制度,掌握干部管理动态,有效维护干部管理的良好秩序。

  1、目标责任机制

  实施目标责任制管理,是促进“拔钉破难”工作常态化的必要手段。只有把“拔钉破难” 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纳入每个干部全年工作的重要内容,逐级签订责任书,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在“拔钉破难”工作中的组织领导责任,才能使“拔钉破难”工作真正步入正常化、规范化的轨道。如何实施目标责任制管理呢?一是把责任主体明晰化。主要领导要以身作则,主动带队,牵头负责,不推诿、不退缩,敢担当、敢拍板,部署落实好“拔钉破难”的各项工作;分管领导对各自负责的线上行动要切实负起分管责任,服从上级布置的“拔钉破难”工作安排;其他干部应结合自身职能,紧密配合,主动承担起份内的“拔钉破难”工作任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使“拔钉破难”工作层层有人管,处处有人抓,建立起党委、政府完善的“拔钉破难”责任体系。二是把责任内容具体化。制定切实可行的“拔钉破难”实施方案,层层细化分解任务,把责任落实到人。然后,各人自扫门前雪,每个人、每个层面、每个乡镇(部门)首先对自己本人和自己这个层面、乡镇(部门)的工作负责,即千斤重担大家挑,人人肩上有指标。这样就无需突击性的布置,大家都明白自己在什么时段应该做些什么、如何去做。同时,在工作中将人为的错误落实到个人,让广大干部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和高度的责任意识,保证工作中不犯错误、少出差错。

  2、制度制约机制

  要使干部在 “拔钉破难”工作中保持自觉性,还必须建立一套完整的规章制度。用规章制度管理,做到有章可循,设置了门槛;让干部都带着“规矩”上岗,对“拔钉破难”工作的开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避免了盲目性。怎样制订规章制度呢?一是要明确建立什么制度,解决什么问题,达到什么效果,再把好的经验、好的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用制度来约束人的行为,用制度来规范处理问题。如对日常监管调查、行政执法等方面的内容、程序、重点及要求进行集中归纳并加以条理化、系统化和制度化,使之成为各级干部开展工作的基本指南和行动依据。二是建立制度要紧密结合本地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注重针对性,又要简便易行,增强可操作性。三是制度建设要立足于现在,着眼于长远,既要切合目前的状况,符合现实需要,又要考虑到长远规划。制度建设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特点,不能朝令夕改,使人无所适从,但又不能一劳永逸、始终如一,所以,要经常把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效果进行反馈,看制度运行是否正常有效,以便查缺补漏,不断完善,确保制度运行长期有效。

  3、工作评估机制

  “建立制度是基础,抓好落实是核心,督查考核是关键,激励约束是保障”。长效机制的建设,不仅仅是要形成一些书面的规章制度,重要的是还要建立起一整套便利、管用、有约束力的机制,健全规章制度只是“给出说法”的阶段,各级干部按规章制度办事,将制度落实到工作的各个环节中去才是关键。因此,要发挥干部在“拔钉破难”工作中的主动性,就要建立起工作评估机制,采取硬性的量化考核和指标测试等手段,进行严格考核,以形成自觉执行制度的压力,确保制度的贯彻执行。什么样的评估机制才能取得实效呢?一是评估要规范化。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估指标体系及评估标准,明确工作业绩评价及政绩考核内容,定期对各级、各部门落实工作的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二是评估要动真的、来实的,切忌形式主义。对于贯彻执行制度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精神和物质两重奖励;对于执行制度不力或贯彻不彻底的,坚决予以处罚,使“拔钉破难”工作情况能对各级领导的业绩评价及个人前途产生应有的影响。三是要逐步完善评估指标体系,因为完善的评估指标体系是加强工作的积极导向,所以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现有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确保绩效评估标准的科学性与可行性。另外,建立工作评估机制还要讲究评估方法,做到“软”“硬”兼施。

  二、建立长效防范处置机制,确保“拔钉破难”工作的长期性和延续性

  经济社会要持续发展,“钉子”和“难题”势必会应“运”而生。这就使“拔钉破难”工作必然成为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强化其长效防范处置机制建设,才能使这项系统发挥宏效,逐步形成“教育一个人,带动一个家庭,推动整个社会”的良好局面。为此,党委政府和各级、各部门应该要有忧患意识,同心协力,建立、健全坚决有效的“拔钉破难”防范处置措施。

  1、搭建举报平台,畅通信息渠道

  在“拔钉破难”工作中,群众的举报在监督职能上起着很重要的作用,是督查基层“钉子”、难题的重要信息来源,是掌握违法线索的有效途径。因此,设立群众举报热线,让人民群众参与监督,解决了原来“看不见”的问题,可能要比多少条文规定都更为有效;保持信息畅通无阻,让党和政府对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事件产生及其造成的损害。怎么让信息渠道长期保持有效畅通呢?一是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长期宣传“拔钉破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统一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为“拔钉破难”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二是公开举报电话,让全社会参与举报,人人享有举报权,以便党委政府对违法、违规的地区或当事人及时发出预警,并对违法、违规举报居高不下的地方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有力遏制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制订保护举报人的实施细则,消除举报风险,切实保护举报人,对失密、泄密的及因失密、泄密导致举报人受到打击报复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四是设置信访举报人奖励制度,举报人为党和政府获得线索缩短了时间,大大降低了调查成本,设置一定奖金鼓励举报人,增强群众自觉监督的意识;五是党和政府要实行权利在阳光下操作运行,让群众对“拔钉破难”工作有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特别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和事项,要增加透明度,为群众监督提供条件。

  2、评选反面典型,迫使违规者自律

  毋庸讳言,从各种先进典型奖励到年度人物评选,再到各种道德楷模和英雄人物的褒扬,我们的社会已经形成了一套完善的奖优机制,但惩恶机制非常薄弱。为什么“典型人物”评选只为“正面典型”喝彩,而不给“反面典型”敲警钟?现在的许多问题,已经不在于让更多人具备多高的道德标准,而在于让更多人坚守一些基本的底线,所以舆论更需要一套包括评选、公示、惩罚负面人物在内的完善的惩恶机制。这在某种程度上更具有震撼力,产生的推动力会更大,比单纯的评优效果要好很多。因此,“拔钉破难”工作中,在褒奖那些模范典型的同时,对一些“钉子户”、“拦路虎”通过“最牛钉子户”、“年度十恶”等称号的评选在媒体上予以曝光,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倒逼违规者学会自律。当然,这种具有挑战性的做法,会有来自方方面面的压力。有些可能上榜的人选,或许会站出来反对,有些企图回避评选的人,可能会展开游说。所以,一要进行综合的全方位的考量,制定一套科学而切实可行的评选办法,让任何一个反面典型都感到自己“当之无愧”,心服口服;二要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投票,使公众看到民意对活动结果的影响,由此上升为公众自身行为选择的自觉意识。

  3、整合执法力量,坚决遏制不良现象

  长期以来,我们往往过多地寄希望于提醒、批评、警示,也就是大多数停留在口头上,忽视从行动上加以阻止,常常是雷声大雨点小。现在,县委、县政府要求,“拔钉破难”活动需要靠铁的决心、铁的纪律和铁的手段。怎么落实这一要求并使活动持续有效呢?一要合理安排力量,长期进行面上巡查,对违法用地的,即规定其时间复耕到位,对新出现的违章行为,发现一起拆除一起,使问题苗头刚刚萌芽就能及时被掐掉;二要联合各部门开展联合执法,集中力量出重拳、下猛药,坚决打击阻碍工程建设中的漫天要价、“中梗阻”等行为,尤其对那些引起民怨最大、影响发展最大的“钉子”,在工作到位、政策到位的前提下,不管态度多蛮横,后台有多硬,坚决依法强制拔除;三要重点整治一批“猴子”,对整个工作起好示范和带动效应,“杀猴给鸡看”,对阻挠建设和发展的各种“钉子”起到震慑作用,进一步鼓舞党员干部对“拔钉破难”工作的信心;四要建立实施土地执法快速反应长效机制,借助科技手段管理“双违”,通过实行网格化巡查,对违法用地实现全天候、及时管理,变被动执法为主动执法,变消极阻止为积极防范;五要针对各种违章行为,设定明确、具体、可行、对应的责任条款,对于一些性质严重的违章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处罚得违章者感到心痛、“不合算”。六要注重自我监督、自我完善,以此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涉及国家工作人员违法违规操作的,纪检、组织、政法等部门要积极介入调查,查清事实情况,对涉及的相关人员要严肃处理,绝不手软。

  三、探索合理务实的工作方法,增强“拔钉破难”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阻碍工程建设的“钉子”、历史遗留的难题及各种违法、违规事件形形色色,情况纷繁复杂,所以处理事情时不能僵化、教条、一刀切,在方式方法上要体现灵活多样。同时,社会的发展,也会让我们面临新的情况、新的问题,所以要坚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原则,不断总结经验,创新工作方法,增强“拔钉破难”工作的科学性与实效性。

  1、以人为本,合理引导

  “拔钉破难”是一项克难攻坚的工作,有时免不了磕磕碰碰,所以切不可莽撞、草率,应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以优质服务为重点,坚持“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的工作方法。一要深入开展“拔钉破难”宣传教育,让政策深入人心;深入调查研究,经常抽调精兵强将,排摸情况。二要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体现工作的前瞻性,既要考虑到政府工程建设的需要,也要考虑到群众的利益,形成良好的工作态势,确保“拔钉破难” 工作安全稳妥实施。三要以理服人,坚持教育疏导原则,对于一些能够解决的“软钉子”,相关责任部门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积极引导群众正确处理好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对一些久拖不拆的“硬钉子”,要发动村干部及拆迁户的亲朋好友等进行劝解,并组织离退休老干部、两代表一委员等,动员各方面力量,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提高拆迁户的思想认识,打消其过高要价的念头。四要把公平公正原则贯穿始终,妥善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各种矛盾,坚决克服人情关系干扰,不让老实人吃亏,也不让钻营者得利。

  2、以实践为重,讲究实效

  长效机制创建要注重体现时代性和系统性,更要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看机制是否解决突出问题,是否推动当前工作,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对于实践证明作用甚微的制度,要及时修改完善;对于实践证明不起作用的,要大胆改革、勇于创新。一是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找准“拔钉破难”工作与工程建设的结合点,选准“拔钉破难”工作为工程建设服务的切入点,立足现实、着眼长远、标本兼治、系统推进。二是要精心部署拆违行动,对每一次拆违都要做到程序合法、方案完备,既要拆除到位,又不留后遗症。三是要紧盯目标、务求突破。俗话说“打蛇打七寸”,历史遗留问题“破难”也要讲究找准要害,把握关键,务求一击即中。四是各责任单位要强化合作,定对策、出实招,看行动、见效果,攻难事、办实事,按照“事事有分解、人人有责任、项项有着落、件件有结果”的要求,对由于各种原因多年累积下来的遗留问题等投入精干力量予以破解,多管齐下,做到“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3、发动群众积极参与

  “拔钉破难”的最终目的是造福于群众,所以创建“拔钉破难”长效机制,要充分考虑群众利益,反映群众呼声,要把 “群众拥护不拥护、满意不满意”作为制定各项机制的出发点和归宿,切实做到过程请群众监督,效果由群众评判,结果让群众满意。要做好转变作风、强化服务的工作,了解民情民意,切实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要创造密切联系群众、深受群众欢迎的新方法,并把这些有效的做法变为长效的机制,使它们在造福群众方面长期起作用;要尊重基层的创造,征求各方对建立“拔钉破难”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建议,广集民智、广纳良谋,力求意见客观全面;要完善群众民主参与的制度,在教育、管理、评议的各个环节上,逐步吸纳、扩大普通群众有序参与,切实保障群众的意见能够得到反映;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利用一切可利用的力量,动员社会各级各界献计出力。 

  总之,“拔钉破难”长效机制的建设应当有一个宏观的、整体的构架,其内容丰富、结构复杂,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要作好长期作战的准备,要一点一点地积累,一步一步地推进,“既要靠制度保证,又要靠日常教育;既要靠个人自律,又要靠组织管理;既要靠集中教育,又要靠常抓不懈”,本着教育疏导、公平公正、依法行政三项原则,着眼长远、科学谋划、不断总结、逐渐完善,分期分批清除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道路上的障碍,全力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和政府三大转型,努力为全岛新型城市化、为“十二五”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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