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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领导带队督办“里墩水库库区企业搬迁”重点议案
2016-06-23 21:02   来源: 中国玉环新闻网   作者: 董伯志

  6月23日下午,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陈昌笋,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海舟带领部分县人大代表赴大麦屿街道,督办“里墩水库库区企业搬迁”重点议案办理情况。

  据悉,里墩水库是我县最大的饮用水源地,占全县饮用水总库容的30.9%,但近年来,水源污染问题一直得不到有效遏制。据统计,库区涉及企业246家,其中涉及排放废水的企业74家,无证企业42家。这些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污染排放物,严重威胁水库的水质安全。今年“两会”以来,主办单位以及各有关单位,积极行动,每月检测水质并向社会公开检测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对接有关部门,在库区上游的村居宅开座谈会,充分听取群众以及企业的意见,出台了库区整治的实施方案。按照要求,我县将在2016年年底前完成42家无证企业的搬迁,在2017年6月份完成排放废水的企业74家,其它企业在2017年年底前完成搬迁。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议案主办单位和相关部门就前阶段工作向代表们做了汇报。代表们也纷纷建言献策,为尽快解决库区企业搬迁出谋划策。代表们认为,在企业搬迁前,希望各有关部门能深入企业调研,尊重企业的合理意见,对有条件、有意愿搬迁的企业优先搬迁。在企业搬迁时,可以适当考虑给予企业一定的资金优惠,如免除部分租赁厂房的租金等。

  在听取了代表们的建议后,陈昌笋表示,里墩水库库区整治和企业搬迁是涉及到饮用水安全的大问题,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各有关部门要统一认识,注意方法,工作中要做到长短结合、软硬兼施,最终实现标本兼治。

  陈昌笋要求,要建立健全里墩水库保护管理机制,成立领导小组,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建立长效机制。要探索生态补偿机制,让库区的企业和群众在保护水源的同时又能得到实惠。各有关部门要对库区企业进行分类,确立搬迁时间表,库区村居生活污水治理要查漏补缺,发挥村干部作用,充分征求群众意见。水利部门要抓紧实施小流域治理工作,农业部门在处理种养殖问题上,要尽量退耕还林,减少肥药残留对水库的污染。城管执法部门要加强巡查,严格执法,杜绝新的违法违规问题出现。

  当天下午,代表们还先后实地踏勘了里墩水库库区企业现状以及台州华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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