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县级文明单位更名及撤销称号的
通报
各乡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县级机关各单位党委(党组):
根据《玉环县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和《开展2015年度市、县级文明单位(镇、乡、村)、文明(示范)社区评选和复评工作的通知》(玉文明〔2015〕8号)要求,2015年9月以来,县文明委对原有县级文明单位进行了复评。为确保县级文明单位的先进性,现将部分县级文明单位更名及撤销称号情况进行通报。
一、县级文明单位更名名单
坎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县红十字医院)
玉环新华辰电器有限公司(原浙江华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骆氏集团有限公司(原浙江骆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净化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玉环净化集团)
二、撤销县级文明单位称号名单
县人口与计生局(机构调整)
县工商局(机构调整)
县质监局(机构调整)
坎门城市管理处(机构调整)
玉环大酒店(不参加复评)
玉环经济开发区环湖小区(不参加复评)
台州环天机械有限公司(不参加复评)
玉环县航空机械有限公司(不参加复评)
浙江环宇阀门有限公司(不参加复评)
台州东华仪表有限公司(不参加复评)
台州方科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不参加复评)
台州市蓝天铜业制造有限公司(不参加复评)
台州泰日管件有限公司(不参加复评)
台州苏尔达水暖有限公司(不参加复评)
玉环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1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