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文明〔2016〕2号


2017-03-23 20:13:57  来源:玉环文明网  作者:

  关于部分县级文明单位更名及撤销称号的

  通报

  各乡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县级机关各单位党委(党组):

  根据《玉环县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和《开展2015年度市、县级文明单位(镇、乡、村)、文明(示范)社区评选和复评工作的通知》(玉文明〔2015〕8号)要求,2015年9月以来,县文明委对原有县级文明单位进行了复评。为确保县级文明单位的先进性,现将部分县级文明单位更名及撤销称号情况进行通报。

  一、县级文明单位更名名单

  坎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县红十字医院)

  玉环新华辰电器有限公司(原浙江华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骆氏集团有限公司(原浙江骆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净化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玉环净化集团)

  二、撤销县级文明单位称号名单

  县人口与计生局(机构调整)

  县工商局(机构调整)

  县质监局(机构调整)

  坎门城市管理处(机构调整)

  玉环大酒店(不参加复评)

  玉环经济开发区环湖小区(不参加复评)

  台州环天机械有限公司(不参加复评)

  玉环县航空机械有限公司(不参加复评)

  浙江环宇阀门有限公司(不参加复评)

  台州东华仪表有限公司(不参加复评)

  台州方科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不参加复评)

  台州市蓝天铜业制造有限公司(不参加复评)

  台州泰日管件有限公司(不参加复评)

  台州苏尔达水暖有限公司(不参加复评)

  玉环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16年3月16日

玉环市文明办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