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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玉环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6-02-24 07:4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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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2月23日玉环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玉环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吴健院长所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会议要求县人民法院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进一步做好审判工作、执行工作,维护司法公正,为顺利实施“十一五”规划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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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人大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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