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赛单位:
浙江省第十三届运动会(竞技体育部) 女子篮球比赛于2006年9月3日—11日在玉环县举行,为确保比赛圆满顺利进行。经省体育局同意,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地点:
(一)各代表队于8月31日到玉环金泰大酒店(玉环城关琉岛大道加油站边)报到。报到时应交验十三届省运会运动员参赛代表资格证,运动员本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保险公司提供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以及县级以上医院出具(30天内) 的体格检查表(一人一份),上述证件缺一者不得参加比赛,且一切经费自理。
(二)各代表队报到时须交纳赛纪赛风保证金1000元。比赛结束后,无严重违纪行为,保证金退还各队。
(三)仲裁、裁判长、副裁判长、裁决员于8月31日到玉环天鸿饭店报到。
二、经费
按“浙江省第十三届运动会经费开支标准和财务管理办法”执行。各代表队报到时自缴伙食费每人每天10元,超编人员每人每天缴纳食宿费150元。
三、其它
超编人员需要赛区另行安排住宿的,请提前告知预订房间数,我们协助做好订房工作。
联系人:盛 喜 0576-7251308 13906761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