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很多企业家都是从渔民中来的,但仍有一部分渔民在从事渔业生产,相当一部分渔民的生活十分困难,特别是年老失业、生活无依无靠者,基本生活保障都难以维计。
政府应尽快启动失海渔民养老保险工作,这项工作不能因为地方财政经费安排有困难而使其落空。
建议一,首先开展对失海渔民对象的调查确认,摸清我县失海渔民的具体对象,并给失海渔民发放“失海渔民证书”,为日后落实政策之依据。建议二,如果确实在近期内无法启动,可以发动企业协助。比如企业负担一位失海渔民的养老经费,政府给企业不定补贴或在税收中给予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