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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2007-01-23 16:03:01



    四、队伍形象在开展专题教育和司法规范化活动中得到进一步提升

    坚持从严治院方针,先后开展了“公正司法树形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机关思想作风建设大讨论”等专题教育活动,强化思想政治教育,不断改进工作,实现了学习教育与审判执行两不误两促进。共有7个集体、15位个人在市级以上立功受奖,干警素质有新的提高。

    抓班子,强队伍,努力改善司法形象。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制定实施《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若干规定》,以开展“四个一”、“四个亲自”活动为抓手,着重增强领导班子成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有4名优秀年轻法官充实到领导岗位,执行局长实行高配,领导班子结构明显改善。以严格的选拔方式,开展以审判长选任为核心的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全院干警双向选择,形成良好的审判组织运行机制。全面完成新一届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和培训工作,新选任的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理案件1413人次,为促进司法民主注入了活力。继续发挥执法监督员、执行联络员的作用,审判力量得到有效延伸。加强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的廉政教育,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完善廉政考评和防腐保廉体系,四年来未出现干警因重大违法乱纪被立案查处事件。强化业务培训,开展多种形式的司法职业能力评先评优活动和岗位技能竞赛,促进司法能力的提高。选送有潜质干警继续深造,参加上级法院业务轮训120余人次,现有法律硕士2人,研究生在读3人,本科以上学历占90.2%,14名干警通过了司法考试。

    夯基础,强管理,提高司法规范化水平。按照物尽其用、适度超前的原则,圆满完成审判办公大楼建设,审判的物质条件堪称全省一流。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建成计算机局域网,实现与省、市法院三级专网联通。以流程管理为核心的审判业务系统得到广泛应用,电子法庭、多媒体证据展示系统建设初显成果,为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提供了有效的技术保障。依托计算机管理系统这一基础性支撑平台,大力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通过开设讲座、知识测试、举办先进事迹报告会、观看示范片等形式,结合实际对照检查,落实《法官行为规范》的各项要求;针对现实存在的陈规陋习和有碍司法礼仪的方言习惯,制定《法官行为提示》和《法官日常禁忌用语》,引导和规范干警的言行举止;通过电子监控系统对庭审情况进行实时监督,及时纠正失范行为。实行院领导轮流巡查,对机关效能建设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时的突击检查,严格奖惩。

    明职责,强监督,牢固树立对人大负责和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认真贯彻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制定加强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来信和联络工作实施细则,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法院工作部署和重大案件的审判、执行情况,争取支持。认真办理人大交办、督办的诉讼、信访案件,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的社会影响较大的个案,及时沟通、跟踪督办。四年来先后8次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来院视察工作和参与对中层干部、审判长履职情况的评议活动,跟踪监督执行活动18人次,在监督与支持的互动中增进了解,促进司法公正。

    2006年是“十一五”时期的开局之年,也是法院系统“一五”、“二五”改革纲要相衔接的关键一年。在这一年里,伴随着经济建设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各种矛盾多发、频发的问题更加凸现,大量的纠纷以案件形式进入诉讼领域,与2003年相比,诉讼案件从2983件上升至3960件,执行案件从1765件上升至3186件,升幅分别达32.8%和80.5%。面对繁重的审判执行任务,我院上下齐心、奋发图强,努力克服案多人少的困难,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经台州中院考核,总成绩名列前茅,被荣记集体三等功。其中执行、立案、法警三项工作分别被台州中院向省高院推荐命名“全省破解执行难优秀法院”、“全省立案接待大厅文明窗口先进集体”、“全省优秀司法警察大队”荣誉称号,为我县的法治建设作出了新的贡献。

    各位代表,回顾四年的工作历程,有许多经验值得总结,我们的主要体会是:在司法指导思想方面,只有坚持司法为民思想,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法院工作主题,全面做好审判工作、法院改革、队伍建设三件大事,人民法院才能为“两个社会”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在司法理念方面,只有坚持公正、高效、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司法理念,人民法院才能代表国家依法承担起保护人民、打击犯罪、定纷止争、化解矛盾、实现社会正义、维护社会秩序的神圣职责。在司法公正方面,只有坚持实体、程序和法官形象的全面公正,人民法院才能真正实现司法公正,提高裁判的公信度,人民才会满意,法制才有权威。在司法后果方面,只有紧扣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人民司法才能有广阔的发展前景,最大限度地促进社会和谐。在司法权运作方面,只有坚持党的领导、人大监督和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有机统一,才能保证法院工作的正确方向,永葆审判机关的政治本色。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审判执行工作离“公正与效率”的要求还有距离,有的法官在办案过程中运用证据规则过于机械,缺乏追求案件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一致性的持久动力;有的案件审判、执行周期过长,办案效率不高。司法权有限性和群众利益诉求多样性之间的矛盾更显突出,依法妥善协调当事人的利益关系、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能力还不能适应当前社会矛盾在表现形式、形成原因、复杂程度等方面出现的新变化。有的干警质量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不强,审判作风方面人民群众有不满意的地方。执行未结案的包袱仍然较重。司法环境还不够理想,暴力抗法、哄闹法庭、谩骂威胁法官、无理缠诉缠访等现象还有存在,影响了国家的司法权威。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予以改进和解决。

    各位代表,我们正处在建设“两个社会”的关键时期,作为国家审判机关,我们十分清楚面临的形势和肩负的责任。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总揽,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和要求,坚持司法为民不放松,紧扣“公正与效率”不动摇,落实“三项承诺”不懈怠,增强司法能力,推进司法改革,提高司法效率,不断提高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法治建设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为实现玉环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全面实施全岛城市化战略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法院工作标准定位在促进社会和谐上。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任务、新要求,牢固确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把促进社会和谐作为检验法院各项工作部署、措施和具体司法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切实增强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水平。坚持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的生命线,把每一个案件的审判执行,都当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具体实践,以公正司法保平安、定纷止争促和谐、司法为民树形象的实际行动,为我县“两个社会”建设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

    (二)以公正司法和化解社会矛盾为着力点,全面加强和改进审判工作。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依法严惩危害公共安全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以及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善于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遏制、预防和减少犯罪。继续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做好未成年人犯罪的审判工作。加强民商事、行政审判工作,坚持调判结合、刚柔相济,更加注重运用调解、协调的方法依法调处各类纠纷,彻底化解矛盾。加强涉诉信访工作,既抓案件处理,更抓源头预防,切实减少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

    (三)坚持司法为民,深入践行“三项承诺”。牢固树立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意识,推动“三项承诺”的落实。进一步完善立案接待大厅规范化建设,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加强诉讼指导,全面推行判后释法答疑,关注和满足各类社会群体对司法的不同需求,使人人平等地享用司法资源、享受法律的公正。着力完善审判工作机制和法官业绩评价体系,强化审判流程的监督管理,努力从实体上、程序上、时效上全面保障公平正义的实现。着力规范执行工作良性循环长效管理机制和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联动工作机制,继续下功夫做好破解执行难这篇大文章,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充分发挥国家强制执行职能作用,进一步提高案件有效执结率和自动履行率。

    (四)坚持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和接受监督并重,稳步推进法院改革。按照《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以加强监督为改革重点,认真落实人民法院“二五”改革的各项任务。继续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以规范司法程序运行和裁判文书制作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对审判权、执行权的监督制约,提高裁判文书质量。重视司法民主建设,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参审、监督作用。

    (五)大力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夯实司法保障基础。深入持久地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律观指导司法工作,切实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完善教育、制度和监督并重的惩防腐败工作体系,规范法官业外活动,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促使法院队伍在宗旨观念、思想作风和职业形象等方面有新的提高。继续探索“以文化塑造灵魂,以文化提升素质”的治院之道,努力营造公正、文明、高效的法院文化氛围。加强班子建设,稳步推进中层竞聘和岗位轮换,合理配置审判资源。推行法官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深化“模范五好法庭”争创活动。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以信息化促进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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