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玉环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7-01-26 17:07:19

(2007年1月26日玉环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玉环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陈青代理检察长所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县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在中共玉环县委的领导下,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能,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会议指出,县人民检察院要紧紧围绕县委工作大局,强化监督,公正执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加强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和管理科学化建设,努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实现全岛城市化、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公正高效的司法保障。

 

 上一条新闻:玉环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下一条新闻:玉环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摘要]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