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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祭奠要文明安全 多部门联合检查烟花爆竹停售情况


    2008-04-03 06:41:56

    清明节临近,明火上坟祭祖使森林防火形势严峻,为了确保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4月2日上午,县委办牵头组织县安监、工商、公安等部门,集中针对楚门、陈屿的各烟花爆竹销售点的停售情况进行检查。
 
    据了解,按照我县对烟花爆竹管理的有关规定,除农历十二月廿四至次年正月十五这20天外,一年中的其余300多天,我县都禁售烟花爆竹。也就是说,现在,只要有卖烟花爆竹的,都属违规经营。
 
    昨天上午9时左右,检查人员首先来到楚门三角眼,对路边的一些烟花爆竹零售摊点来了个突袭。检查中发现,绝大多数销售点都已自觉停止销售,用实际行动表示对烟花爆竹禁售和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的支持。但是,也有个别商贩为了谋取个人私利,不顾有关规定,仍私下进行烟花爆竹兜售。
 
    在一家副食品店门口,检查人员发现,该店门口醒目地摆放着“烟花爆竹”模样的空盒,明显是用来招揽生意的。可面对检查人员的质疑,店主却一个劲地争辩说:“这是以前卖烟花爆竹时留下的,现没用了……”
 
    对此,检查人员对销售点负责人进行了教育,责令其立即撤下该“烟花爆竹”空盒。
 
    接着,检查人员一行直奔附近一小店。据县安监局有关人员介绍,该小店属违规销售烟花爆竹的“钉子户”,在3月30日那天,他们就曾在该店没收了20多箱烟花爆竹,现堆放在我县一指定烟花爆竹仓库内,将予以统一销毁(如图)。当时,女店主见执法人员来搬烟花爆竹,还当场倒地撒野,百般阻扰。
 
    可昨天,当检查人员来此“回头看”时,却发现该小店大门紧闭。记者透过门缝往里看,只见里面仍放有不少烟花爆竹。
 
    昨天,检查人员还前往陈屿鲜迭的古城菜场等繁华路段,察看了烟花爆竹销售情况,对经营户主就违禁销售的管理法规和森林防火等安全知识进行了宣传教育。
 
    接下来这几天,检查人员还将继续深入全县各地,就烟花爆竹零售点的停售情况进行全面巡查,严厉打击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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