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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敬中在县第十二次党代会第三次会议上的报告摘要(一)


  2005-03-07 09:20:46

各位代表,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中共玉环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2004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回顾

    2004年,全县各级党政组织、纪检监察组织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求真务实,与时俱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注重抓好责任落实,全面推进防腐保廉体系的构建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县委、县政府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到各主管领导和职能部门。各镇乡、部门也相应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多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县纪委积极协助县委、县政府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对镇乡、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定期听取牵头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汇报,有力促进了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各地各部门在全面推进防腐保廉体系构建过程中,做到责任落实,任务明确,重点突出,上下联动,既注意做好与省、市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衔接,丰富体系的框架,体现构建工作的统一性,又坚持开拓创新,积极探索,围绕阶段性任务,从教育、制度、监督入手,边实践、边总结、边提高,保持了构建工作整体推进的良好态势。

    (二)注重发挥教育防范作用,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

    各级党政组织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大宣教工作机制的作用,积极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开辟阵地、整合资源,把实施党纪政纪条规教育规划作为反腐倡廉教育的主线来抓。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颁布为契机,广泛开展“学条例、保清廉”主题学习教育活动;以新任县管领导干部为主体,开展“访贫问苦、思廉思进”教育活动;以廉政座右铭为镜子,开展“铭志践行、言行一致”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效果。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试点工作。在加强经常性反腐倡廉教育的同时,坚持以自查自纠为主要形式,把自律与专项治理、群众监督、建章立制等结合起来,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等党内监督制度,在县直属单位推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本单位财务审批和基建工程制度,不断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全面部署清理党政机关用公款为干部职工购买个人商业保险,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拖欠公款或利用职权将公款借给亲友,党政机关公车挂靠、占用借用企业和下属单位车辆,副科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兼任企业领导职务等工作,开展党员干部赌博问题的专项治理,继续落实党员干部不准收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规定,纠正和解决了党员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

    (三)注重提高执纪办案能力,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紧紧依靠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积极调整办案思路,改进方式方法,推动办案工作深入开展。充分发挥信访举报的主渠道作用,认真落实案件信息互相通报的规定,注意从专项检查、执法监察等工作中发现案件线索,拓宽案源。加强案件初核,依纪依法办案,强化执纪执法机关的协同办案机制,形成查办案件的整体合力。开展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确保纪律惩戒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深化党政纪案件公开审理,尝试镇乡案件主审人考任制,在保障党员权利、保证案件质量等方面作出了新的探索。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为受到错告诬告的同志澄清了是非。一年来,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381件,立案73件,其中大要案19件,开除党籍18人。通过案件查办,严明了党纪政纪,震慑了腐败分子,教育和警示了广大党员干部。

    (四)注重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各部门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围绕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大了纠风工作力度。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减轻农民负担、治理公路“三乱”等工作成果得到巩固。对城镇房屋拆迁、土地征用中损害群众利益和拖欠农民工工资以及乱着装等问题进行了专项治理,对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情况开展执法监察。行风建设不断加强,行风监督员协会的作用得到发挥,行风评议工作在环保系统和电信行业有序开展。效能监察得到强化,初步形成投诉受理工作网络,逐步健全投诉工作机制,有效地促进了机关效能建设。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还认真履行职责,针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加强初信初访工作,开展下访、接访、暗访和约访活动,推行信访调查结果通报制度,在促进基层稳定、维护群众利益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注重创新体制机制,着力拓展源头治腐的深度和广度

    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审批事项,着力创新全程办事代理运行机制。稳步实施财政综合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试点工作,逐步完善会计核算中心建设,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得到深化。继续落实任免干部票决制、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等制度,实施公务人员考试录用监督制度,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扎实推进。积极筹建县统一招投标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等领域的活动逐步规范。继续深化建设工程派驻纪检监察员制度,从离退休干部中选派专职人员加强对建设工程的监督。在镇乡和县级机关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政务公开,在学校、医院和其他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用事业单位实行办事公开制度,村务公开、厂务公开工作也取得了新的进展。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少数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还不到位,对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抓落实不够;有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要求不严,违纪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影响经济发展环境和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依然存在;源头治腐的一些措施有待进一步落实,反腐倡廉的任务仍然艰巨而繁重。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一年来,县纪委常委会按照县委和上级纪委的部署,求真务实,尽心尽责,努力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同时,我们也深刻地认识到,随着改革发展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我们的思想观念和工作方式还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对反腐倡廉工作中可能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预见不够,采取的防范措施还不够有力,工作中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我们诚恳地希望各位代表提出意见和建议,虚心接受各级党政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不断改进工作和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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