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5月,中共浙江省委第十一届六次全会作出了建设“平安浙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战略决策。决策作出后,胡锦涛、温家宝、曾庆红、罗干和周永康等5位中央领导同志先后作出重要批示。去年,胡锦涛总书记在听取浙江工作汇报时又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与建设“平安浙江”是相一致的、统一的。总书记还几次殷切希望浙江能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方面走在全国前列。中央领导特别是胡总书记的这些重要指示,是对我省开展“平安浙江”建设的充分肯定和有力鞭策,为我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指明了前进方向。
第一部分 建设“平安浙江”的主要成效
自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以来,特别是省委做出建设“平安浙江”的战略部署以来,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干部群众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对建设“平安浙江”的重要指示精神,始终按照“贵在落实、贵在坚持”的要求,党政领导、齐抓共管,明确责任、强化考核,创新机制、完善制度,综合治理、标本兼治,全面推进各项工作,巩固和发展了我省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一)建设“平安浙江”、促进社会和谐逐步形成共识。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二是加强组织领导。三是健全考核体系。
(二)经济运行稳健协调发展。一是经济综合实力进一步提升。二是经济增长质量进一步提高。三是城乡区域发展进一步协调。四是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规范。
(三)社会政治持续保持稳定。一是有效维护国家安全。二是有效疏导和化解人民内部矛盾。三是基层基础不断夯实。四是加强涉法涉诉的信访工作。
(四)社会治安状况明显改善。一是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二是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三是加强重点人群的管理。四是构筑治安防控网络。
(五)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一是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二是持续保持三个“零增长”。
(六)公共安全应急能力提升。一是公共安全应急机制不断健全。二是应对突发事件和公共危机的能力提高。三是公共卫生建设水平提高。四是环境状况得到改善。
(七)人民安居乐业程度提高。一是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二是社会就业局势持续保持稳定。三是社会保障机制不断完善。四是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健全。五是教育事业快速均衡发展。六是群众安全感、幸福感增强。
第二部分 当前我省构建和谐社会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今后五年,既是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黄金期,也是社会矛盾的凸显期,我们面临的发展机遇前所未有,面对的挑战也前所未有。就浙江而言,今后5年,是人均GDP从4000美元向7000美元攀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社会和谐的关键时期。与全国其他省区相比,虽然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协调性相对较好,但从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看,特别是从“走在全国前列”的要求看,还有不少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主要表现在六个方面:一是收入分配关系尚未理顺,地区差距还在扩大;二是社会保障任务依然艰巨,社会就业压力加大,社会保障水平有待提高;三是社会矛盾日益复杂多样,信访总量仍然较大,社会矛盾呈现出关联性、聚合性和敏感性不断增强的特点;四是社会治安形势不容乐观,刑事案件总量居高不下,青少年和外来人员犯罪逐年增长;五是各种安全生产事故频发,公共安全问题不容忽视,自然灾害难以避免,环境污染形势仍然严峻,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仍较突出,公共应急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六是社会风气存在不少问题,不良文化现象令人担忧。
上述这些问题,一方面,与浙江目前所处发展阶段有关。目前,浙江经济发展正处于人均GDP接近4000美元的关键转折期。经济发展模式同样面临深刻转型,社会利益格局剧烈变化,仍然是一个充满各种矛盾和社会风险的时期,加上我省由于市场化起步比较早,相对全国而言,我们更早地遇到由经济结构、社会结构和利益结构等调整所带来的一些普遍性矛盾和问题。
另一方面,也与我们的思想认识和实际工作不到位有关。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四点原因:
一是社会整体利益结构的大幅度调整而引发利益差别和冲突。
二是社会、经济领域的秩序和规则体系不够健全。
三是现代价值理念的缺失。
四是干部队伍的素质还有一些不适应的问题。
第三部分 深化“平安浙江”建设,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党的十七大强调“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是内在统一的。”并对“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作出了具体部署。浙江省委根据十七大精神,及时作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扎实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强省”的战略决策,并强调要“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创业富民、创新强省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切实改善民生、扩大民主、保障民安。
我省今后五年的深化“平安浙江”建设,要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这一主题,按照“创业富民、创新强省”的战略部署和“发展固和谐、民主促和谐、文化育和谐、公正求和谐、管理谋和谐、稳定保和谐”的总体思路,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多策并举、形成合力,着力促进公平正义、加强民主法制、维护社会稳定、完善社会管理,力争使全省绝大多数市县达到平安创建的标准,为顺利实施“十一五”规划,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主要目标任务是:社会政治稳定局面继续巩固发展;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更趋协调;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不断推进;社会治安工作取得新的明显进步;安全生产状况实现持续稳定好转;社会管理和应急能力进一步提升。
围绕上述目标任务,今后重点要抓好以下八项工作:
(一)着力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对维护和谐稳定工作的领导。
(二)着力推进打防控体系建设,创造平稳有序的治安环境。
(三)着力完善维稳工作机制,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
(四)着力协调利益关系,注重从源头上化解影响和谐稳定的因素。
(五)着力做好以外来务工人员为重点的管理服务工作,切实提高社会管理水平。
(六)着力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维护社会公共安全。
(七)着力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夯实平安建设基础工程。
(八)着力强化宣传教育工作,营造平安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建设“平安浙江”、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处理好五个关系:
一是建设“平安浙江”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关系。
二是加快经济发展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关系。
三是效率与公平的关系。
四是构建和谐社会与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关系。
五是和谐社会的目标与过程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