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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市销售假烟案件多发


    2008-09-17 06:34:01

    8月28日,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立案侦查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犯罪嫌疑人陈某、黄某等人从外地购买假的硬壳中华、新安江、利群、云烟、玉溪等香烟进行销售,涉案价值达到42万余元。

     8月25日,天台公安局经侦大队立案侦查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犯罪嫌疑人杨某、胡某等人从福建批发假的中华、利群、三五、新安江、牡丹等香烟进行销售,涉案金额高达50余万元。
 
    中秋期间,市场对香烟的需求量大幅度上升,一些不法分子为追求高额利润,从外地贩进假冒名牌香烟,再以高价出售给消费者,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近期以来,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在工作中连续立案侦查多起销售假烟案件。从涉及的假烟来看,高、中、低档均有,但主要以中低档为主,涉案价值较大。假烟基本上都是从福建云霄批发而来,造假者直接将香烟以低价销售给售假者。售假的主体大多是有烟草销售许可证的经营户,出售时真假掺杂,使消费者难以分辨。
 
    对此类案件,公安机关与烟草部门将密切协作,加强情报信息交流和联系沟通,一旦发现线索,坚持露头就打,不让其成气候。在此,民警希望广大市民大力配合,发现出售假烟者或经营户要积极举报,使售假者没有生存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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