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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天就可领到新居民身份证了


    2008-10-22 06:09:37

    近日,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出台了新一轮的便民利民措施,以不断满足群众的新要求和新期待。
 
    五项便民利民措施的内容分别是: 1. 公民申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周期由原来60日调整为30日,对交通不便的边缘山区和海岛,调整至40日;2. 对行动不便的孤寡老人、残疾人、长期卧床病人等有特殊困难的公民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公安机关可提供预约登记、上门拍照、送证等特殊便利服务;3. 公民从事有关活动,有权按规定使用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证明身份,无需再到公安机关开具户籍证明;4. 户籍窗口为有需要的群众提供本市、县范围内新生儿姓名重名情况查询服务。重名给人们的生活、工作带来诸多的不便,也给户籍、司法等社会管理带来诸多麻烦。提供查询服务的户籍窗口是指新生儿出生登记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或由公安机关设置的户证办理中心、办证中心等机构。新生儿的父母或者亲属需要凭孕产妇的居民身份证、《生殖健康服务证》或者新生儿的《出生医学证明》,查询新生儿姓名在本市或者本县的重名情况。 5. 公安机关审批爆破作业项目的时间,由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缩短至15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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