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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议(金敬中在县第十二次党代会第四次会议上的报告摘要)


    2006-01-09 10:50:00

    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的反腐倡廉工作,意义重大。今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各项职责,坚持改革创新,加大治本力度,狠抓责任落实,全面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根据以上总体要求,结合上级纪委的部署,对今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以下建议:

    (一)把握工作主线,全面推进惩防体系的构建

    ——完善构建工作格局。要充分运用各种载体和形式,加强对县委构建惩防体系《实施意见》的学习宣传,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全面领会《实施意见》基本精神,进一步明确构建惩防体系的重大意义,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要加强对体系构建工作的领导,健全构建工作机制,强化构建工作责任,充分发挥各责任单位的职能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努力形成全县上下齐心协力构建惩防体系的良好局面。

    ——注重构建工作实效。要坚持把构建惩防体系作为当前推进反腐倡廉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与反腐倡廉阶段性任务相结合,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力戒形式主义,做到教育要有针对性,制度建设要有可操作性,监督要有实效性,改革要有关联性。各级各部门要紧密联系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详细的年度构建工作计划,保证各项构建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努力发挥惩防体系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指导性作用。

    ——提高构建工作水平。要讲究体系构建方法,综合运用整体构建、专项构建、行业构建、联合构建和科技促建等构建方式,进一步拓展惩防体系构建工作的深度和广度。要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创造性地贯彻落实县委《实施意见》,不断适应新的实践和发展的需要。要及时发现和总结推广惩防体系构建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效应,以点带面,推动全局,整体提升我县惩防体系构建工作水平。

    (二)坚持三管齐下,切实抓好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

    ——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党风方面的问题,往往与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价值观念和社会风气等多方面因素有关。要深入开展从政道德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和权力观教育,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要认真落实党纪政纪条规教育规划,深化党纪政纪条规知识考试制度,加强党员干部遵守纪律的教育。要完善党风廉政大宣教格局,大力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切实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进社区、进农村活动,营造崇尚廉洁、扶正祛邪的社会风尚。要加强反腐倡廉宣传,进一步发挥正面引导、舆论监督的作用。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管理和监督。从近几年查处的违纪案件看,存在着管理和监督缺失的一些问题。要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和“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和领导干部在经济活动中的纪律规定,继续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参与赌博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要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和党内监督十项制度,着力抓好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廉政谈话、纪委常委联系谈话、诫勉谈话等制度的落实。要发挥法律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形成监督合力。要大力发展党内民主,同步推进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进一步深化村务公开和厂务公开等工作,完善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杜绝“体外循环”、监管不力等问题。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公仆意识,正确对待监督,自觉接受监督,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加强查办案件工作。严肃查办违纪案件,是党章赋予纪检组织的重要职能,也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手段。要进一步推进查办案件工作,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违反党的纪律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办滥用权力、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的案件,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谋取私利的案件,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案件,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在政府采购、工程承发包等环节中的违纪案件。要加强对办案工作的领导,研究办案工作规律,改进方式方法,集中力量突破几起有影响的案件。要坚持实事求是,进一步强化“查清了问题是成绩,没有问题澄清了事实也是成绩”的意识。要有效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健全信访工作机制,深入实施初信初访工作责任制和信访调查结果通报制度,进一步发挥信访举报在拓宽案源、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要严格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方针做好案件审理工作,继续深化案件公开审理,提高案件质量。要切实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针对暴露出来的问题,建立健全制度,扩大综合效果。

    (三)严肃党的纪律,确保政令畅通

    ——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加强监督检查。要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监督重点,继续会同有关部门对土地征用、城镇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以及企业违法排污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要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解决在上学、看病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党群干群以及社会各方面关系的和谐。

    ——围绕落实各项改革举措加强监督检查。要结合贯彻落实县委构建惩防体系《实施意见》,督促有关部门抓好职责范围内的改革,建立健全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体制机制。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制度、政府投资体制、干部人事制度和司法体制改革,力争在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的突破。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以招投标中心为平台,进一步落实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等制度。注意把改革中的失误与严重违纪违法区别开来,既要查处严重妨碍和破坏改革的行为,又要支持广大党员干部大胆创新,为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围绕深化效能建设加强监督检查。要坚持以诉促建、以究促建,健全效能监察工作机构,充分发挥效能与行风监督员作用,创新监督检查方式方法,拓展效能投诉渠道,加大效能投诉处理力度,完善机关效能建设的长效机制。加强对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严肃查处损害和影响经济发展环境以及违反“四条禁令”的人和事,切实解决吃拿卡要、效率低下、作风不正等问题。

    (四)适应形势需要,加强和改进纪律检查工作

    ——加强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是党的十六大赋予纪检监察组织的一项新的职责和任务,是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要认真贯彻执行中纪委《关于纪委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规定(试行)》,不断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积极协助党组织加强研究、部署、协调、督促检查反腐败各项工作,重点加强对解决党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和治本抓源头工作的组织协调。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反腐倡廉的一项根本性、基础性、全局性和长期性的制度。各级党政组织和领导干部要自觉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充分认识和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龙头”作用,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的全面落实。要合理分解责任,明确责任主体,提出目标要求,使领导干部切实担负起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责任;要严格检查考核,重视考核结果在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运用;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强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责任制规定的行为,严格实施责任追究,维护责任制的严肃性。

    ——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组织保证。要进一步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重视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不断提高协助党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组织协调能力,提高对领导干部、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有效监督的能力,提高依法执纪、依法办事的能力。要完善纪检监察组织网络,推进纪检监察组织规范化建设。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要关心爱护纪检监察干部,积极主动地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当好坚强后盾。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原则,秉公执纪,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职责,自觉接受党组织、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各位代表,同志们,反腐倡廉任务艰巨而繁重,让我们高举“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在县委的领导下,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同心同德,尽职尽责,求真务实,奋发有为,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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