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工作大局 认真履行职责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过去的一年,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两个社会”建设的要求,按照上级纪委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反腐倡廉的工作部署,认真履行职责,狠抓措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认真贯彻落实《实施纲要》,惩防体系构建工作开局良好
以学习贯彻党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为契机,认真总结近年来我县防腐保廉体系构建的工作经验和做法,积极探索反腐倡廉的新思路新措施,努力构建符合我县实际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县委常委会专题审议通过《玉环县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确立了惩防体系构建的目标和任务,成为我县今后一个时期构建惩防体系、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根据《实施意见》的要求,县委把构建惩防体系近三年的主要任务按年度分解落实到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各级各部门切实担负起构建惩防体系的责任,通过会议部署、专题学习、辅导讲座、知识竞答、撰写体会等形式,开展广泛深入的构建惩防体系学习宣传月活动,并联系本地本单位实际,把县委《实施意见》的要求转化为推进工作的具体措施,逐步形成构建惩防体系的良好态势。
(二)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得到加强
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以实施党纪政纪条规教育规划为主线,开展“算清三本帐、走好每一步”主题教育活动,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坚持和完善党风廉政大宣教格局,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优势,整合资源,拓展领域,形成合力。首次把问卷调查引入到党员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之中,从中掌握“四个多样化”条件下县管领导干部的思想行为状况,增强了教育的针对性。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形式,强化党员干部“牢记教训、警钟长鸣”的意识。建立党纪政纪条规知识考试制度,以随机定人、闭卷测试的形式,检验领导干部掌握党纪政纪条规知识的程度,成绩合格率达100%。举办镇乡部门“一把手”家属廉政教育培训会,不定期编发“读书思廉”文章,举办反腐倡廉书法美术、公益广告展览,树立廉政文化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示范点,积极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与此同时,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有关要求和中纪委关于“五个不准”的规定,重点开展对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受“三礼”和参与赌博行为的监督检查。严格实施述职述廉制度,433名县管领导干部公开述廉,对廉洁自律方面存在问题的14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清退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拖欠公款60多万元,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用公款为干部职工购买个人商业保险的行为。开展国有投融资公司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内部监督管理情况的调研,提出了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的建议。积极探索加强党内监督的有效途径,党务公开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三)坚持从严治党,查办违纪案件工作稳步推进
以发生在“三机关一部门”的违纪案件为重点,认真查办党员干部贪污贿赂、失职渎职、参与赌博、违反财经纪律以及乱收费乱摊派等违纪案件。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442件,立案74件,其中大要案23件,涉及副科级以上干部4人。在执纪办案中,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坚持文明安全依纪依法办案,讲究办案策略和方法,主动拓宽案源,整合办案资源,加强上下联动、协同作战,有效提高了突破案件的能力。加强纪检监察信访综合管理,认真落实初信初访工作责任制,继续深化信访调查结果通报制度,协调解决疑难复杂信访件,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同时也为一些党员干部澄清了是非。深入实施案件主审人考任制,推行“查否案件”抽审制度,开展对受处分干部执纪到位情况的检查,试行镇乡党纪案件公开审理,提高了办案的综合效应。
(四)深入推进纠风工作和行风建设,损害群众利益的一些突出问题得到解决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抓好纠风工作和行风建设。认真治理教育乱收费,全面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一费制”收费办法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经常性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实行违规收费“一票否决”制,查处违规款项260多万元,有6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完善药械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办法,实行药品价格公示制度,执行顺加作价、同城同价政策,整治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取得一定成效。对涉农价格和收费行为进行专项检查,纠正了自立名目收费、超标准收费及票据使用不规范等问题。发挥县行风监督员协会的作用,对26个政府部门和20个公共服务行业的行风状况进行调查和测评,并将排位前后三名的单位在媒体上公布,社会反响较好。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对广电系统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做到以评促改,以评促建。
(五)坚持体制机制制度创新,源头治本工作得到深化
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加强审批监管,为民服务中心在“便民、惠民、为民、利民”上发挥了积极作用。继续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部门预算编制试点工作进展顺利,预算编制范围逐步扩大, “零基预算”得到推行,行政事业性收费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中心在加强资金监管上发挥了积极作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落实县委全委会推荐提名制度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等配套制度,加强对县管领导干部、公务员等考录工作的监督,推进了干部人事工作的规范化。在完善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等方面采取了一些新的有效措施,进一步规范了政府行为。建立镇乡招投标中心,完善运行机制,有效规范了小额工程交易行为。深化建设工程派驻纪检监察员制度,选派专职人员加强全程监督。对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厂务公开的推行落实情况加大了督查力度,“三公开”工作得到深化和规范。
(六)加强行政监察工作,依法行政和廉政勤政的要求进一步得到落实
结合我县“重点项目推进年”、“狠抓落实年”活动,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充分发挥行政效能投诉中心的作用,健全效能建设工作网络,出台机关效能责任追究工作程序,加大对“四条禁令”执行情况和机关效能建设情况的明查暗访力度,认真解决行政不作为、工作作风粗暴、办事效率低下等问题,机关效能建设成果得到巩固。全年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共受理有效投诉84件,办结82件,群众满意率达100%,对9个单位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对27名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效能责任追究。围绕优化发展环境、重大公共投资项目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监察活动,配合“双违”整治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开展《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执法监察,进行国有资产租赁情况的专项检查,开展企业违法排污和征收征用土地工作中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的专项治理,加强了对土地出让金收缴使用、台风救灾款物发放、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等情况的监督。
总的来看,去年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我们清醒地看到,虽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逐步得到遏制,标本兼治工作取得了一些综合效果,但一些消极腐败现象和不廉洁行为在一些地方和领域仍然存在。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在思想观念、工作机制、工作方式上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还不相适应,对新情况新问题调查研究不够深入,一些反腐倡廉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够强,对工作的指导和督查不够及时有力,等等。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学习研究,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水平。同时,我们也诚恳地接受各位党代表的监督,欢迎大家对我们的工作和队伍提出意见和建议,便于我们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
回顾去年的工作,我们深深地体会到,在深入推进反腐倡廉过程中,必须牢牢把握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要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惩治和预防是反腐倡廉工作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两个方面。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正确处理惩治和预防的关系,全面履行职责,按照“有腐必惩、有乱必治”的原则,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同时,坚持在教育、制度、监督上下功夫,进一步加大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有效构筑起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实践证明,只有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才能使广大党员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二是要坚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级党政组织要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以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抓手,切实担负起反腐倡廉的政治责任。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协助党组织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切实履行好牵头和协办责任。实践证明,只有坚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反腐倡廉工作才有坚实的组织保证和支持力量。三是要建设一支素质过硬、战斗力强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按照“思想端正靠得住、业务精通拿得起、公正廉明立得牢”的要求,加强自身队伍建设,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扎实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积极探索新形式下纪检监察工作新路子,不断提高执纪能力。实践证明,只有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才能担当起党和人民赋予的反腐倡廉重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