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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为实现全岛城市化、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强大政治保证——高敏在县第十三届党代会第一次会议上的报告摘要


    2006-10-26 10:00:00



    (三)围绕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1、夯实党的基层基础。构建和谐社会,关键在基层。要深化“三级联创”活动,纵深推进“先锋工程”建设,紧紧依靠乡镇和村级干部做好基层工作。以增强社会服务功能和提高社会管理、依法办事能力为重点,大力加强乡镇政权建设;完善部门服务乡镇、乡镇部门相互评议的有效机制,推广行政绩效公开制度,增强乡镇领导干部的依法、科学和民主执政能力,激发乡镇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深入推进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村务公开、财务公开为核心内容的“四民主两公开”建设,加大以运行机制规范化、为民服务规范化、村级办公场所规范化为主要内容的村级规范化建设力度,进一步发挥基层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严格要求、真心爱护村级干部,开展十佳村干部、“两委”好搭档等荣誉评选活动,探索建立优秀村干部激励机制。总结经验,健全机制,充分发挥农村工作指导员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

    2、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推进非公企业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完善企业党组织设置和管理制度,改进党组织活动方式,构建党建工作与企业发展相融合的党建新模式,引导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健康发展。以服务群众为重点,进一步探索有利于提高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的党建工作方法,构建社区党建工作新格局。加强机关、学校、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党建工作,更好地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监督保证作用。

    3、切实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继续做好新时期党员发展工作,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要求,注重把符合党员条件的社会各个阶层、各个群体的先进分子及时吸收到党内来。积极探索党员教育的新途径、新办法,加强农村党员远程教育网络建设,突出加强对流动党员、离退休党员等群体的管理,注重发挥无职党员的作用。做好关心照顾老劳模、老党员和帮扶困难党员工作,使其时时感受到组织的温暖和关怀。

    (四)围绕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进一步加强党的作风建设

    1、联系群众,为民爱民。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抓好民情恳谈会、领导联系基层等有效载体,掌握基层情况,了解社情民意,排解民忧民困。注重把加快经济发展与关心人民群众生活结合起来,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再小也要竭尽全力去办,帮助他们尽快解困、脱贫、致富。

    2、求真务实,善作善成。加强调查研究和学习思考,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进一步确立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工作导向。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到困难大、矛盾多、群众意见集中的地方去,创新工作思路,打开工作局面,取得工作实效。切实精简文件会议,减少应酬活动,规范新闻报道,深思精研,不尚空谈,苦干巧干,善作善成。

    3、清正廉洁,干净干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方针,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拓宽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全面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切实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从政道德教育和宗旨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建立健全制约机制和监督机制,强化党内监督,加强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健全审计监督和司法监督,开展社会监督,切实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加大纠风和专项治理力度,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继续保持查办案件工作力度,特别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办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谋取私利、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方面的案件,让腐败分子在政治上身败名裂、经济上得不偿失、心理上后悔莫及,绝不让腐败分子在党内有藏身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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