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针对我县水资源短缺和水污染导致的饮水安全问题,为加强法律监督,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水资源,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从5月起至11月份,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水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法检查。
此次执法检查主要突出五个方面:开展水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情况,政府对水法律法规实施工作的重视程度;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管理,包括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编制,玉坎河治理和地下水开采管理,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等制度的落实情况,以及节水制度的落实和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情况;水工程的建设、管理和保护,包括防洪防台设施建设和各类涉河工程的规范审批情况;水环境保护与引用水安全情况,重点是河道整治、农村改水、引用水源保护和水质安全检测情况,以及城市截污管网建设和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情况;水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水资源管理长效机制的建立,以及随意侵占河道,向河道排污等水事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
5月21日上午,县人大常委召开《水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动员会。
据了解,这次执法检查,将以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自查自纠为主,采取重点检查与一般检查、面上检查与点上检查、自查与组织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分准备发动与自查、集中检查和审议整改等阶段。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柏青在会上作了动员讲话。
吴柏青指出,开展《水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法检查,是今年县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检查时要讲究方法,整改上要措施到位,宣传上要加大力度,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扎扎实实地搞好这次执法检查,切实抓出成效,为推进依法治水,实现我县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构建和谐玉环做出新的贡献。
副县长陈明迪在会上要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进一步提高对《水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要密切配合,切实做好各项工作;抓住时机,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各项工作。
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可如主持。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学平、许爱平、张海舟等出席会议。
县水利局负责人在会上作了表态发言。
动员会后,与会人员还参加了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法制学习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