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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养殖户 灾后自救要注意三点


  2005-08-10 06:38:58

    受台风“麦莎”影响,我县的水产养殖蒙受严重损失。台风过后,各养殖户奋起自救。县海洋与渔业局通过本报,提醒养殖户,在开展灾后自救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抓紧修复养殖设施。

    1、海水网箱受风浪冲击后受损的,应及时修复损坏箱体与支架,添加浮子,更换破损渔网。

    2、养殖池塘塘坝受风暴潮冲击受损的须及时修复。

    3、滩涂低坝蓄水养殖须及时修整堤坝,修补围网,将被暴雨冲散的贝苗及时刮回播养。

    二、加强养殖生产管理。

    1、盐度、PH值管理。海水池塘因降雨量大盐度急降应尽快排淡,换入新水;调节池水的酸碱度,宜使PH值保持在7.8—8.6的范围。

    2、溶解氧管理。台风过后,气温、水温回升,养殖池塘要注意防止缺氧。对无增氧设施的池塘,应配备一些增氧剂以防应急时使用。

    3、饵料管理。受环境突变影响,养殖生物体体质下降,因此,灾后应投喂优质饵料,提高养殖生物抗病力。

    三、做好病害防治工作。

    受灾前后养殖水体环境因子变化大,生物体易受细菌、病毒感染,务必注意做好病害防治工作。

    1、对网箱养殖、海水池塘养殖、低坝蓄水养殖采用二溴海因、二氧化氯等消毒剂全面泼洒,在饵料中添加多维、大蒜素等提高防病、抗病力。

    2、对已发病的池塘或网箱,通常体外消毒连续2—3次,并连服恩诺沙星或败毒王等中成药制成的药饵5—7天。

    3、注意寄生虫病的发生。可用纤虫净、混杀王等高效药物杀灭虾、蟹体表的寄生虫,用中药敌鱼虫杀灭鱼鳃或体表寄生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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