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积极向消费者提供优质的农产品信息,引导农产品企业创品牌,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新农村发展,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本着“自愿申报、严格审查、慎重确定”的原则,在全省组织开展了 “浙江省名品正牌农产品”推荐活动。在企业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经当地消保委(协会)审查推荐,省消保委实地考核,并经名品正牌农产品评审委员会审议,2008年01月31日决定推荐杭州千岛玉叶茶叶有限公司生产的千岛玉叶牌茶叶等161种商品为“浙江省名品正牌农产品”。我县坎门浙江定海针水产食品有限公司的“定海针牌”冻虾仁获得此称号。(推荐期限:2008年1月至2009年12月)(张新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