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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漆过期商家和油漆工同担责案


    2008-03-14 15:11:34

    叶某于3月份在玉环大麦屿的某油漆店购买了15桶“斯特丹”牌的油漆,当用完后,才发现这些油漆的生产日期为2006年1月14日,而保质期为12个月,也就是说他买这些油漆时就已经过期了。因此,他要求赔偿。我们在调查过程中得知叶某是委托给其装修的油漆工购买油漆的,到底这15桶油漆在销售时就过保质期,还是另有原因,已找不到相关证据来将真相复原,油漆店和油漆工双方说法不一。最后,三方达成协议,由被诉方油漆店赔偿给投诉人叶某1200元,由油漆工赔偿给叶某1700元。在这里提醒消费者,当您在购买诸如油漆等装饰装修材料时,一定得注意产品保质期的问题,尤其当您是委托装修负责人代购材料时,更要慎重,对其所购材料一定得检查一下,以免出现类似叶先生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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