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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回电动车维修时更换下来的零部件维权案


    2008-03-14 15:16:24

    8月6日,消费者林先生将其电动车放在玉环清港某电动车经营部维修,支付修理费150元,当他要求维修部归还从其车上更换下来的零部件时,却被拒绝。经调查,该经营部在维修前与林先生协商维修费用过程中只约定维修费150元,并没有提到更换下来的零部件的归属问题。诸如此类情况,消费者有权要求维修部归还零部件。这个案例最后经营者归还了更换下来的零部件。值得一提的是,消费者向经营者索回更换下来的零部件,其实是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一种体现。消费者可以知道自己交给经营者修理时更换了哪些东西,支付的维修费用是否合理等,维护了自己的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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