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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争创思想政治工作星级企业先进集体的通知


  2006-04-07 12:37:43

玉宣[2003] 67号


关于评选争创思想政治工作星级企业先进集体的通知

各镇、乡党委:

    以争创思想政治工作星级企业活动为载体,在企业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我县争创思想政治工作“五有”示范企业活动的延续和深化。通过各地的共同努力,争创“星级企业”活动得到了深入开展,取得了新的成效。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促进争创“星级企业”活动广泛开展,县委宣传部决定在全县非公有企业中评选争创思想政治工作星级企业先进集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方式

各镇乡党委推荐1—2个企业,填好推荐表格,于2004年1月10日前交到县委宣传部。在调查、考核基础上,由县委宣传部审定。

二、评选标准

1、有一个重视支持、统一协调的企业思想政治工作领导班子。建立企业领导小组,并有专人负责,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并有会议记录;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保证人力、物力、财力到位。
2、有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用明显的政工队伍。思想政治工作员占企业职工人数10%以上,宣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配合企业中心工作,处理一些突发矛盾,解决职工思想问题等方面积极发挥作用。
3、有一批适应需要、设施齐全的宣传文化教育活动阵地。宣传窗、黑板报、企业党校(或职工教育中心等)、文体活动室等阵地齐全,并落实专人管理,刊播开放正常,在教育职工、丰富职工文化生活等方面发挥作用明显。
4、有一个生动活泼、扎实有效的教育活动载体。一年开展两次以上全厂性的思想教育文化活动,以教寓乐。建立“1+1”资助基金,开展慰问职工活动,解决职工实际困难。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职工反映良好。
5、有一套系统配套、操作性强的工作机制。建立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协调小组例会制度,思想政治工作员责任区制度,以了解人、关心人、教育人、激励人、凝聚人为主要内容的群众工作制度等健全完善,并且在实际工作中得到认真执行,取得一定成效。

三、表彰办法

对评选出来的争创思想政治工作星级企业的先进集体,由县里统一进行表彰,并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思想政治工作经验。
附:玉环县争创思想政治工作星级企业先进集体推荐表

 

 

         中共玉环县委宣传部
           200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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