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全县国有企业、500万产值以上或员工100人以上的非公企业
创建标准:
(一) 有一个重视支持、统一协调的企业思想政治工作领导班子。建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协调小组,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并有会议记录。做到年初有计划、有部署,年终有总结。
(二) 有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用明显的政工队伍。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员占企业职工人数10%以上。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政治思想理论学习培训,参加率达90%以上。认真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反映职工意见,并在管理活动阵地、协助开展活动、解决职工矛盾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三) 有一批适应需要、设施齐全的宣传教育活动阵地。宣传阵地(包括宣传窗、黑板报等)设施齐全,每月至少更换一次内容;教育阵地能够保证正常使用,能容纳100人以上的座位;活动阵地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在丰富职工文化生活等方面发挥作用明显。
(四) 有一个生动活泼、扎实有效的教育活动载体。每年至少开展两全厂性思想教育活动,职工参加率达80%以上;每年组织文体活动不少于5次,其中全厂性的不少于1次;年终慰问困难职工、评选先进思想政治工作员和先进员工等正常活动。
(五) 有一套系统配套、操作性强的工作机制。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员协调小组例会制度、思想政治工作员责任区制度上墙。建立健全以了解人、关心人、教育人、激励人、凝聚人为主要内容的群众工作制度,在实际工作中得到认真执行。
申报程序:
企业申报 —乡镇审核— 组织验收 — 宣传部审批— 命名